201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文艺奖评选公告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文艺奖评选方案》的相关要求,2015年政府文艺奖的评选主题为文学专著和美术书法类作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条件与标准
1.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景东工作的作者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个人文学专著作品。
2.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景东工作的作者书法、美术作品,在市级以上国家正规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联及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得奖项并有相应证书的作品。
二、评选程序与方法
1.作品申报:即日起至11月6日之内,符合参评条件与标准的作者,在自愿参加评选的前提下,到县文联办公室领取评选申报表(或在网站下载打印),如实填写后,由作者持身份证、出版发行作品样书、证书等,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作品审查:评审委员会对个人申报作品进行全面审查,并登记备案。
3.评选: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与标准,对个人申报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参评作品报送地点:县文联办公室
联系人:王潇跃 孙国章 联系电话:0879-6220520
邮箱:jdyswh@163.com
201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文艺奖”评审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文艺奖评选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