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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颁发核准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4-03-25 15:34:2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一、申请条件:组织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下列之一的文件(证件),向批准或者核准登记、备...

一、申请条件:组织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下列之一的文件(证件),向批准或者核准登记、备案机关的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二、申请程序: 1、受理;2、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审批表》,上报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3、告知与公示 。接收到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批复后,制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代码证相关手续。
 


三、申请材料:
1、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成立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核准依据:《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
 


五、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3]82号)。证书正本工本费 10元/本,证书副本工本费8元/本,技术服费90元/套,合计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