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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08:56:15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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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景国土资告字〔2017〕2号经景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委托,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景国土资告字〔2017〕2号
经景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委托,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普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拟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8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指标要求:
1、景东县2016-28号宗地
容积率:1≤容积率≤2.4
建筑密度:≤60%
建筑限高:≤16米
2、景东县2016-29至35号宗地
容积率:1≤容积率≤2.2
建筑密度:≤55%
建筑限高:≤16米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28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47公顷
竞买保证金:11万元
拍卖起叫价:55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2.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29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竞价阶梯: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3.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0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竞价阶梯: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4.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1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5.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2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6.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3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7.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4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8.宗地编号:景东县2016-35
地块位置:景东县县城南部区(信合花园背后)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服)
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用地面积:0.0280公顷
竞买保证金:13万元
拍卖起叫价:62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次或2万元的整数倍/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5日(公休日除外)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买取拍卖出让文件(每份2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5日(公休日除外)到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并于2017年4月5日下午16点00分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4月5日下午17点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16年4月6日上午10点00分组织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到现场踏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4月7日上午9:00时在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此次拍卖会报名人数达到3人(含3人)以上并取得竞买资格即可以进行拍卖活动。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同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联及传真 :0879-6226697
联 系 人:董大青
开户名称:景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账号:4600003566503012
开户行:景东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用途:土地竞买保证金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