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村民小组活动室
安定镇强化问题导向,层层加压,落实责任,以“三个一”扎实推进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工作。
明确一项责任主体。全镇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由镇、村两级共同配合协调实施,责任主体为镇党委,县挂钩联系部门为各自扶贫挂钩联系村活动室建设的协建部门,尽可能为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提供资金、项目等支持;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直接责任人,镇党委副书记主抓建设工作;村级组织负责协调建设用地等工作,进一步把任务落实到各级,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统一一个建设标准。新建的村民小组活动室充分考虑村级组织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等需求,建筑结构采取砖混结构形式,建筑占地面积均不低于72.56平方米,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设计建设图纸,规范建设样式。
组建一支督促队伍。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组织专干为成员的督查组,采取随机调研、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村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准确把握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合力推进,截止6月20日,44个建设点已动工,按照现有进度预计,有望提前实现79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吴卢琦/文 童国才/图)
编辑: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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