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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15:03:3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发展意见和实施方案;(2)负责制定殡葬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3)负责殡葬管理的规划、论证、立项和申报等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殡葬管理中心坚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丧属至上,服务第一”和“一切以丧属为中心”的理念,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殡葬工作条例》,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行政会议制度、办公会议制度和每周一列会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教育,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抽调强兵能将驻村助力脱贫。
(4)有效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殡葬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临时工2人;公益性岗位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866,96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968.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7年度收入合计912688.51元,比上年减少45719.8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884,968.69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68.69元,占总支出的96.84%;项目支出28,000.00元,占总支出的3.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度支出合计904788.51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88.51与上年对比减少40819.8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2017年项目支出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0元,主要原因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968.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19.8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0元,主要原因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96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4%。与上年对比减少40819.8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30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05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00.00元,支出决算为998.00元,完成预算的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8.00元,完成预算的6.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002.00元,下降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5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4402.00元,下降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未拨入预算款用预拨款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9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保障殡葬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586,483.40元,其中,流动资产171,617.00元,固定资产3,414,866.4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30596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81407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22455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  0   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  0   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  0   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  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规范财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景东县殡葬管理中心是景东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我单位有车辆配值。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景东县殡葬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规定(1)贯彻落实上级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发展意见和实施方案;(2)负责制定殡葬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3)负责殡葬管理的规划、论证、立项和申报等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86696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968.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884968.69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68.69元,占总支出的96.84%。项目支出28000.00元,占总支出3.1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经费有预算,严格管理,财务有监督,使用有计划,报账三支笔;台账清楚,账目清晰。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完善财务制度,反对铺张浪费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 在局机关的领导下,由局财务室和救助站负责人指导自查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规范财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全年殡葬管理中心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1)贯彻落实上级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发展意见和实施方案;(2)负责制定殡葬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3)负责殡葬管理的规划、论证、立项和申报等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预算法》,保工资、保运转,厉行节约。 全年年初预算收入1035100.00元,调整预算数866968.69元,结算数866968.6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305.64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67053.05元,城乡社区支出50610.00元。其他支出28000.00元。 年初预算1035100.00元,实际支出884968.69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50131.31元。 减少原因为工资下调。  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格控制开支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无  
社会效益 净化了社会环境,促进和谐平安 根据国家规定(1)贯彻落实上级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发展意见和实施方案;(2)负责制定殡葬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3)负责殡葬管理的规划、论证、立项和申报等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正常  
生态效益  无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审批各项基本支出,对经费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力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行驶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审批各项基本支出,对经费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力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行驶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与预算收入对比100%完成目标任务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我单位年度预算安排执行主要职责,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资金分配公平合理,重点突出。 我单位年度预算安排执行主要职责,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资金分配按照财政预算后执行,公平合理,重点突出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与年初预算100%完成目标。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督推行厉行节约常态化和制度化,确保支出只减不加。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支出只减不加 的目标达成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少于年度预算数,也少于上年支出数。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开支,预算执行进度100% 算数对比100%完成目标任务预算执行与年初预  
严控结转结余  目标∶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转结余数 年末结转结余数为33900元。 算数对比100%完成目标任务预算执行与年初预  
项目组织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本年度部门“三公”经费结算数少于上年结算数。   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云云南省财政厅、景东县出台的相关政策。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完成目标任务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管理办法,使 各项开支合理合法 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定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建立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管理制度健全,与年初预算对比100%完成目标任务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在网站预算结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的公开,做到及时完整 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在网站预算结算相关信息   信息的公开及时完整,与年初预算数对比100%完成任务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使用,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帐实相符。    严格按照《云南省资产管理办法》执行,资产购置严格通过财政部门审批,资产使用效益较高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