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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08:33:0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101000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1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修订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人道主义,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及受灾者进行救助、救援;对残疾人、孤、寡老人、贫困儿童等进行人道援助;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支援重大灾区群众,恢复生产。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卫生救护培训,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群众性(机动车驾驶员、学生、服务员、建筑工人等)初级卫生救护和现场急救;与卫生部门配合推动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开展自愿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四)组织中小学校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弘扬“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五)积极参与政府防治艾滋病以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六)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与扶危助困工作。
(七)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布置,参与并完成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任务。
(八)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布置和委托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起草县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种信息,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参与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活动安排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文件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来信来访以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统计工作和博爱报刊征订等相关工作;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统筹管理县红十字会的募捐筹资工作,开展经常性和应急性相结合的募捐筹资活动,负责策划及组织实施大型募捐活动;负责街头募捐宣传和募捐箱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红十字会系统的募捐和筹资工作。负责与省、市红十字会及其它国际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国内外和省内外人道救助资源;协助政府开展民间外交,执行政府指定或委派的人道主义工作,参与实施境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负责县红十字会项目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股室做好对外联系、联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县红十字会募捐、救助、救护和各项重大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赈济救护财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赈济救护工作及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县红十字会应急体系的建设,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和管理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省、市红十字会下达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红十字会举办备灾救灾培训;对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并考察、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争取省、市红十字会和总会援助;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抓好红十字青少年发展、管理工作;抓好红十字志愿者的发展、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募捐、宣传及各项重大活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政府资助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使救灾救助款和资金专款专用,并监督和指导资金使用;负责编制县红十字会的预决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对县红十字会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协助办公室做好国有资产登记、清产核资工作;参与省、市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和各项重大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事业编制4名。其中:会长1名(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正科级),秘书长1名(副科级)。
四、附则
(一)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对本方案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 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协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7,51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516.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937915.30元相比增加了13960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7,516.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516.0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937915.30元相比增加了13960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516.06元。与上年支出937915.30元相比增加了13960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51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支出937915.30元相比增加了139600.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慰问退休老干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1,86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差旅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33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9,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60.00元,完成预算的5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0.00元,完成预算的57.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紧缺,大大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5814.00元减少54.00元,下降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4元,增长/下降0.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经费紧缺,大大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7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省、市  、县、乡开展公务过程  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50.30元,与上年65865.50元对比增加了50484.80元,主要是调整了部分经济分类科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60,521.85元,其中,流动资产23,880.10元,固定资产136,641.75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58,8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4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