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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22:27:5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20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大街镇人民政府履行的基本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村镇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9%,达3327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达11198元;粮食总产量保持稳定,达产量1.33万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2、确保全镇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2355人贫困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3、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10户467人;完成集镇安置项目15户59人;完成平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4、完成勺么村公路安护工程建设;完成昆岗村、勺么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
5、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6、完成安居房建设18户。
7、完成“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9户。
8、完成昆岗村小昆岗文化场所建设。
9、完成大街村文燕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
10、实施退耕还林1000亩,退耕还草800亩。
11、实施熊洞山气象路硬化工程。
12、做好扶贫项目东部经济干线建设协调工作。
13、全面深化河长制。
14、做好三合水库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81685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6858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收入为23701395.26元,比上年增加24467194.3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3.23%,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76209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6889.82元,占总支出的35.62%;项目支出26885207元,占总支出的64.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合计为20951604.15元,比上年增加20810492.6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9.32%,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76889.82元。2017年日常支出为13042703.65元,比上年增加1834186.1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06%,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人员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20677元。2017年项目支出为7350858.5元,比上年增加18769818.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55.34%,主要原因分析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农村“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9756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130174.98元,比上年增加30867391.8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04.71%,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828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7%;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33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310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81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28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
12.农林水(类)支出2514597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1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640.79元,完成预算的10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72.38元,完成预算的4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168.41元,完成预算的131.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检查、督查、巡查接待费及下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1355.56元,增长4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184.78元,增长13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170.78元,增长34.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检查、督查、巡查等接待费及下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72.38元,占12.94%;公务接待费支出178168.41元,占87.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72.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72.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168.4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168.4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及土地确权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8625.7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684222.11元,比上年增加514403.5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0.54%,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培训、会议、检查、督查、巡查等接待费及下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部门资产总额14785881元,其中,流动资产11325725.34元,固定资产3460155.66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8703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785881 11325725.34 3460155.66 3340253.66 119902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19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表10            
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2018年部门决算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龙华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8.01.01 截止时间 2018.12.31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7,732,737.00 中央财政 7,732,737.00
省级财政 10,393,646.00 省级财政 10,393,646.00
市级财政 177,680.00 市级财政 177,680.00
县级财政 29,864,526.60 县级财政 29,864,526.60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基本支出 14,876,889.82 14,876,889.82
项目支出 26,885,207.00 26,885,207.00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人民政府
2.保障措施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事前预算审批、政府采购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事中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
3.资金安排程序 由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共同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大街镇工程项目拨款审批表》→政府办公会讨论审核并出具会议纪要→项目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财政所予以拨付。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表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产出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效益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自评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强化绩效管理,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政府部门履职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表12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检查、督查、巡查接待费及下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1、单位内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机制。2、建立绩效整改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大街镇人民政府在编报预算的同时,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支出进度认真按照财政要求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48168589.6元,支出合计4176209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6889.82元,占总支出的35.62%;项目支出26885207元,占总支出的64.3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街镇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执行部门决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决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决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2、明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每个项目尽量细化,做到核定到末级支出明细;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免开管理办法等要求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可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标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2、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全镇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大街镇人民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改进三个阶段。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镇人民政府注重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通过政府服务工作促进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镇人民政府项目自评标准,本项目单位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决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整改方向。在今后的决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决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进行工作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逐步修正绩效考核指标,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决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建立更加有效的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任务一: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本镇经济发展。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二: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 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及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提升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执行情况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园满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完成了预算执行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效益 及时足额支付单位各项正常开支,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确保了业务系统正常运转,业务规范,基金安全,各种项目资金及时发放。 执行情况良好  
生态效益 确保民生和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结转结余 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执行情况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科学制定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执行情况良好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执行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