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 2018年度部门

发布时间:2019-08-30 16:48:1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801000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8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脱贫攻坚政策研究等。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连片特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定点帮扶等工作;  
4、负责拟订切块到县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承担组织、指导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编制、申报、审核、评估工作;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考核及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
5、指导开展产业扶贫,扶贫到户贷款、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扶贫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扶贫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政策,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立志是本,产业是根。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事业发展。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事业发展,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一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安居工程项目
2018年我县共实施扶贫安居工程项目791户,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2.5万元,现已实施完工787户,完工率99.49%,入住785户,入住率99.24%。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均属引导性培训,培训人数为3000人(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其中种植业培训1500人、养殖业培训1500人,完成培训2800人。
3、扶贫小额信贷项目
兑付2016年扶贫到户贷款项目扫尾贴息资金兑付31369.54元;结算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截止2018年3月21日应贴息资金,已兑付贴息资金1570373.56元;协调农村商业银行完成2015—2018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还款等信息及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月报系统录入工作。协调全县13个乡镇及云南省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落实2018年度73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计划任务。  
4、互助社工作
扶贫办信贷股不定期对全县各互助社管理情况及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互助社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督查,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互助社、互助资金的监测和管理。
5、项目情况
 
1)项目库建设情况
项目库建设三年总投资18.73亿元,其中:2018年12.22亿元,2019年3.31亿元,2020年3.2亿元。涉及易地搬迁、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素质提升、贫困村振兴、社会兜底9个大项,2018年规划项目完成投资计划74.26%。
2))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情况
全县涉农资金整合5.1亿元,主要整合用于通村道路硬化、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等跟脱贫攻坚密切相关项目。
 32018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产业发展项目4023万元,项目涉及全县12个乡镇。
二是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漫湾镇、文龙镇、安定镇人畜饮水项目;完成大朝山东镇、景福镇、林街乡人居环境项目。
 (4)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一是产业发展涉及9个乡镇,68个村委会,扶持390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投资226.35万元,其中:入股专业合作社进行资产收益253户,农户自主发展157户。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涉及10个乡镇,总投资263.45万元,其中: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3个,人居环境改善项目3个,道路桥梁项目2个,卫生室项目4个。
5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完成情况
2018年,我办根据中央、省、市要求,联合发改局上报并入库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8个4652千瓦(拟在2019年实施),计划投资3657万元。
  (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今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办2018年扶贫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12.5亿元, 我办共申报入库项目32个,。
(7)浙江大学定点扶贫项目
2018年浙江大学围绕景东县脱贫摘帽任务要求和目标,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以促进景东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核心,开展技术可行、经济有效、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科技扶贫项目,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动定点扶贫各项工作。
(8)上海对口帮扶
上海市金山区投入帮扶资金2685.6万元,项目11个,其中计划内项目7个2200万元,计划外项目1个100万元,市级统筹项目3个385.65万元。直接带动2734人贫困人口脱贫。
  (9)“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2018年,派出省、市、县、乡137个单位(其中:省级3个,市级11个,县乡级123个)6385人结对帮扶19255户贫困户开展“挂乡包村帮户”工作,分别挂钩13个乡镇166个村。其中:省级单位有省司法厅、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分别挂包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大朝山东镇黑蛇村、景福镇虎山村。3个省级单位帮扶责任人165人,结对贫困户219户。
(10)“雨露计划”工作
  1.2017年雨露计划落实资金536.8万元,符合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740人,其中东西协作74人,补助标准5000元/人,兑付资金37万元;合作办学98人,补助标准3000元/人,兑付资金29.4万元;景东职业高级中学就读564人,补助标准3000元/人,兑付资金169.2万元;县外就读1004人,补助标准3000元/人,兑付资金301.2万元。
  2.2018年符合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定,按不少于2017年的标准已报县人民政府,预算资金499.5万元。落实“东西协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40人,补助资金7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20,913,09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13,096.5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长了287.61%,增长的原因是今年县财政安排下拨了“雨露计划”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38,296.55元。其中:基本支出4,637,896.55元,占总支出的26.75%;项目支出12,700,400.00元,占总支出的73.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长了221.35%,增长的原因是今年财政下拨支出了“雨露计划”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7,896.55元。比上年4,222,571.41元增加415,325.14元,增长9.84%,增长的原因是年内调整工资和增加养老保险及年内增加人员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00,400.00元。比上年增长982.91%,增长的原因是今年财政下拨支出了“雨露计划”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所致。
具体项目开情况如下: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300,00.00元;
  2. 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402,061.21元;
  3. 2018年扶贫项目管理费780,638.79元;
  4.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修编技术咨询服务费100,000.00元;
  5. “雨露计划”资金5,981,000.00元;
  6. 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补助费46,700.00元;
  7. 联席办前期工作经费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8,29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长了221.35%,增长的原因是今年县财政安排下拨了“雨露计划”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42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1,94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4,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
12.农林水(类)支出16,478,91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6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995.61元,完成预算的14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642.61元,完成预算的31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53.00元,完成预算的35.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相应增加车子汽油、修理费用所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3,107.51元,增长9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1,784.51元,增长26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77.00元,下降49.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相应增加车子汽油、修理费用;接待费用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相应减少了接待业务而减少了接待费开支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642.61元,占85.34%;公务接待费支出19,353.00元,占14.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642.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642.6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开发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及项目评审,接待上海、浙大对口帮扶、乡镇扶贫专干产生的接待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33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5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2,300.50元,水费2,012.40元,电费9,881.80元,邮电费21,308.00元,差旅费34,235.00元,公务接待费19,353.00元,工会经费35,260.00元,福利费11,4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40.00元,其他交通费15,608.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4,541,309.00元,其中,流动资产3,574,800.00元,固定资产966,509.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8,55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41,309.00  3,574,800.00  966,509.00  0.00  339,800.00  0.00  626,709.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4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4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37,4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4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