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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31 20:19:5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000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一、主要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路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规划、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年度检查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承担上级部门下发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6)已发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8)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
(9)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衣服啊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0)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2)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药品召回指导,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实施地理性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4)严格控制食品药品准入关,强化由末端管理向源头监管延伸的理念,严把食品药品安全第一关,认真开展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同时,做好对周边地区(地、州、市)及县份送检食品等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做好林下中药种植项目的实施和GAP认证,指导规范中药饮片加工和GMP申报认证工作,发挥林下资源优势,促进生物药业健康发展。
行政审批项目,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
(1)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景东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整合的职责
整合由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机构设置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0个内设股室和13个派出机构。
3.机构人员情况
2017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行政编制101人(机关行政编制26名,乡镇行政编制62名、工勤人员编制13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9人(其中行政人员105人、事业管理工人4人、行政工勤人员11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生产监管。截至今年12月8日止,景东县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41户;食品生产小作坊437户,从业人员1400人;对生产企业换证认证13户。一是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查;二是指导企业申证5户;三是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现场指导改正5户;四是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6个、食品摊贩备案卡41户。
(2)食品流通监管。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全县实有流通食品经营户3777户,保健食品104户,化妆品585户;立案查处案件4件,结案4件,罚没收入3.3万元。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89人(次),车辆123辆(次),检查市场112个(次),学校336所(次),商场、超市等106户(次),食品经营门店1028户(次)。二是认真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车辆56辆(次),检查化妆品经营户431户(次),不合格化妆品106批(次)。三是开展鲜肉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车辆15辆(次),查扣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38市斤,立案查处2件。四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样送检工作,抽取蜂蜜和野生菌13批(次)。
(3)餐饮食品监管。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全县从事餐饮服务业1688户,从业人员2958人;查处餐饮食品案件3件,罚没收入2.4万元。一是全面签订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二是对我县671户餐饮单位进行餐饮食品安全等级挂牌公示,实现“明厨亮灶”视频网络厨房监管15户。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8期,培训人员1123人(次)。四是开展春季学校开学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42人(次),车辆96辆(次),检查2263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7份。五是承担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8次,用餐人数达3678人(次)。
2.抓好药械安全监管
截至今年12月8日止, 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3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7家,医疗机构210家。开展各种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50人(次),车辆247辆(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02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3份,给予警告32户(次);查处案件18件,罚没收入15.7万元。一是受市局委托,现场验收药品零售企业3户、医疗器械零售企业63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户。二是完成基本药物抽样1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30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三是对违反GSP的80家下达责令整改,其中32家给予警告。四是对我县6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2017年GSP飞行检查,检查组对2家企业建议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其余4家企业建议限期责令整改。五是开展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工作6次。
3.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全县实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9户,已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76户,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319台(辆、条),在用特种设备共计312台(辆、条)。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26人(次),车辆62辆(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户、各类特种设备132台(辆、条)。检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52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7份,现已整改42项,整改率80.76%。
4.抓好计量器具监管
一是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辖区内1家电表计量检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重点行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95台。三是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12家。四是开展“5·8计量日”宣传活动。五是开展加油站“双随机”抽查2个。六是建立34家生产获证企业定量包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数据库。
5.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9件,办结69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2万元;调查经营者违法行为的举报26件,立案4件,结案4件,罚款5.8万元。
抓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
6.截至今年12月8日止,我县实有内资企业2504户,其中:私营企业1474户、非私营企业1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44户。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各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1537户,变更864户,注销541户,补发执照133户,备案13户,迁出和迁入登记各1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814户。二是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共2152份;同时,开展“营改增”集中换照496户,办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4650份。三是实现企业名称网上申报企业名称117个。四是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793户,办理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按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办理注销14户。五是提供现场指导、电话咨询1164次,完成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确认786户;完成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2.64%、100%、90.49%;受理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7户,个体工商户5户。六是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机制,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5人,协助人民法院对涉案股权进行冻结28户。
7.抓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截至今年12月8日止,我县有效注册商标 242件,其中有云南省著名商标3件、知名商标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依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车辆4辆(次),检查各类经营户86户。
8.抓好质量强县实施工作
一是对获证的4户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及42户食品生产企业,录入管理系统,扫描上传电子档案材料38份。二是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18户。三是开展2017年新生床上用品质量专项整治, 检查学校32所,校内及学校周边商店47个。四是召开1家水泥生产企业和6家输水管无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约谈。五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份,参与企业10家,人数160人(次)。六是开展水泥、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脂松香、松节油、红砖抽样监督检查。抽检3个批次水泥样品,聚酯(PET)无汽饮料瓶1个批次样品,脂松香、松节油各1个批次样品,红砖6个批次样品,所抽检样品经检验合格。
9.抓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
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执法车辆78辆(次),检查各类经营户4527户(次),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89起,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办证办照82户,立案查处案件7件,罚没收入2.16万元。
10.抓好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1.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于2017年4月19日开工建设。截至今年12月8日止,已完成基层、主体工程建设和内装潢合同签订;目前,正在进行仪器招标的相关工作,预定于12月20日开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1  1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  1  1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1  1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10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数15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944,90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944,909.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执行情况: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执行预算收入合计20,052,009.44元(含年初结转资金107,100.00)。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执行收入20,052,009.44元,占预算收入的100.00%,同比2016年19,412,712.01元增长639,297.43元,增幅3.2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政府考核奖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052,009.44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3,080.38元,占总支出的96.61%;项目支出 678,929.06元,占总支出的3.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
  •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转的日常支出19,373,080.38元。与2016年度基本支出执行数18,593,324.80元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779755.58元,增长4.19%占主要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政府考核奖增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8,929.06元。与2016年度项目支出819,387.21元相比减少140458.15元,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40458.15元,降幅17.14%,主要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政府考核奖增大,项目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15日财政收回账面授权额度资金,促使我单位下半年项目资金未能按时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52,00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51,06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83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19,70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84,4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 193,443.62元,完成预算的33.35%。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429.92元,完成预算的2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013.70元,完成预算的48.9%.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193443.6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429.92元,为车辆保险费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汽油、修理费等,同比上年268,257.24元减少162,827.32元,降幅60.70%,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数减少,用于车辆保险、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次2017年11月15日财政收回授权支付额度,我单位涉及13个乡镇站所,报账集中,故我单位大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未支付;公务接待费88,013.7元,为接待上级单位和同级部门工作督导、考核、交流、检查产生的费用,同比上年231,046.00减少143,032.30元,降幅61.91%,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其次财政收回授权额度资金,我单位部分集中报销费用未报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0批次、接待人次1790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会议费支出7,934.60元,同比2016年33,235.00元减少25,300.40元,降幅76.1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等各项会议等不含伙食费支出,其次财政授权额度收回,我单位集中报销费用未支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5859.62元,增长-6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162827.32元,增长-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143032.3,增长-61.9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5,429.92元,占54.50%;公务接待费支 出88,013.70元,占45.5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429.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429.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013.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88,013.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360批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同级部门工作督导、考核、交流、检查产生的费用。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7,825.62元,同比2016年242.68万元减少108.90万元,降幅44.8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6,147,807.49元,其中,流动资产 1,711,907.12元,固定资产14,435,900.37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资产合计16,363,656.88元同比2016年16,214,044.88元增长149,612.00元,增幅0.92%,增长主要原因购置专用设备,站所能力提升购置各项检查设备及执法装备等。都属于项目资金支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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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 16,147,807.49 1,711,907.12 14,435,900.37 8,099,599.54 1,968,634.11 0.00 4,367,666.7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8,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8,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