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进行核灾报灾和组织救灾,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捐赠的款物。
2、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指导慈善事业,救济特困城乡居民。
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基金管理使用。
4、负责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优抚活动。抚恤优待烈属、军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和老复退伍军人;管理烈士纪念建筑物;办理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接收安置和管理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5、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2017年我县民政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景东县“十三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总体要求认真抓落实。继续推进景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72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装。花山镇敬老院预算投资1313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为525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337万元,正在进行主体工程三层建设;龙街乡敬老院预算投资875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已完成投资337万元,正在进行主体工程三层建设;景东县儿童福利院预算投资2214万元,拟建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目前已经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00万元,项目建设已启动;景东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预算投资25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目前已经到位上级补助资金80万元,项目建设已启动。景东县芹曼敬老院预算投资1625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目前已经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99万元,项目建设已启动;景东县中心敬老院预算投资22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为8750平方米,目前已经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40万元,项目建设已启动;储备“十三五”建设项目41个,其中:景东县玉屏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13个;景东县社区信息平台建设项目14个,灾害应急能力建设项目14个。
(二)救灾救济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年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5399.7公顷,成灾2885.9公顷,绝收463.7公顷,民房严重受损27户131间,一般受损242户1144间,无因灾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为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有保障,我局下拨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68万元,重点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同时,根据《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发〔2015〕1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深入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5〕39号)精神,我局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配合下,持续深入的开展了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开展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纠自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我县救灾资金使用的安全。
(三)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分管民政办工作人员60人次进行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信息系统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乡(镇)民政工作效能建设。二是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制度衔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功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7年我局着力推进精准脱贫,按照精准扶贫 “五个一批”的规划布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乡(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筛查,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等多种原因,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贫和劳动就业等方式脱贫的家庭或个人,确定为生活救助保障兜底对象。三是加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派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家庭收入进行核对,做到对象家庭收入认定精准。四是建立协同办理机制。在全县13个乡(镇)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年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221人,支出救助资金12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严格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科学划分城乡低保类别,提高人均补差水平,全县累计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38万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492.96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15.4%,达到510元;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4.8万人次,发放保障资金5632.24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20.4%,达到271元;保障农村五保人员2263人,发放供养资金1038.29万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月人均54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月人均442元。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城镇低保动态停发989人;农村低保动态停发6992人,新增纳入695人。七是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县累计救助55493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7.36万元;给予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群众1011人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7万元。
(四)基层政权建设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巩固和完善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成果。结合实际正草拟制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做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设进行督导。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力”的思路。二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继续夯实社区服务载体,坚持共建共享和谐社区,探索整合和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类资源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社区建设的社会化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年检和申报,积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使其自律性、诚信度和服务社会功能得到明显提高。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21个,其中社会团体10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个。四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207人定期生活补助工作,每月足额按时发放生活补助费,全年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415506.2元。
(五)其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录入了享受待遇优抚对象身份信息,信息录入率100%。按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1545.94万元,救助各类优抚对象475人,发放救助金99.18万元,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99人,政策性岗位安置7人,兑付自主就业安置90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3.89万元。“八一”节期间在全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支出慰问资金57万余元。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已经完成县殡仪馆及经营性骨灰公墓搬迁工科。三是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对全县45名困境儿童实施了救助,发放补助金7万元,机构养育儿童月人均养育标准达到1749元,散居孤儿人均养育标准达到1049.41元,办理收养登记18人。办理结婚登记1691对,离婚登记526对。四是认真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办公会,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五是老年工作顺利开展。为落实好老年人基本权益,弘扬社会正气,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今年10月全县13个乡(镇)积极开展了为敬老月宣传活动。六是积极做好景东县与玉溪市新平县、楚雄市双柏县、楚雄州南华县、大理州弥渡县、南涧县临沧市云县、普洱市内镇沅县边界管理维护工作,继续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协助做好11类4943个地名普查工作完善。
(六)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专题活动总体要求,通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经常化,进一步加强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提高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筑牢防腐的思想防线。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将廉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三是落实责任。从局领导班子抓起,落实一岗双责,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层层签定廉政责任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长和下属事业单位签,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清风气正的工作格局。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和工程项目,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是为加强纪律意识,切实抓好上级业务部门和纪委要求的“六个严禁”,制定了整治方案,整治措施,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民政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2,997,21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2,997,219.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33,567.0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6,478,095.87元。其中:基本支出70,452,906.09元,占总支出的92.12%;项目支出 6,025,189.78元,占总支出的7.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928,068.31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452,906.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86,528.31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标准提高,补助人员类别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25,189.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6,729.78元,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中心和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66,09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对比增加13,921,118.09元,增加百分比23%,主要原因是支付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9,9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调整指标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14,63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9%。主要用于发放各类救济对象生活补助,机关人员机构运行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57,64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济支出934,277.28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423,36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2,5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1,3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补助脱贫出列兜底特困户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96,583.70元,完成预算的35%。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71.50元,完成预算的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312.20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由于公务车改革工作的推进,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一方面是公务接待费用结清了历史遗留费用,加强接待工作审批及支出控制,最后是资金下达时间晚,相关费用无法报销支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7,566.28元,下降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189.48元,下降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76.8元,下降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务车改革工作的推进,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一方面是公务接待费用结清了历史遗留费用,加强接待工作审批及支出控制,最后是资金下达时间晚,相关费用无法报销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0,271.50元,占41.70%;公务接待费支 出56,312.20元,占58.3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71.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271.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地名区划和扶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12.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56,312.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7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地名区划,养老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和扶贫攻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783.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0,797.99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地名区划和扶贫攻坚等工作发生的各种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9,790,396.61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8,095.11元,固定资产6,842,301.50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 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90,63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 少264,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1辆,账面原值3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新增固定资产65,400.00元,其中新增电脑设备价值25,100.00元。购置办公桌椅价值40,3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19,790,396.61 |
12,948,095.11 |
6,842,301.50 |
4,910,418.90 |
466,615.00 |
0.00 |
1,465,267.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