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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1 17:11: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000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000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以及科技进步、乡镇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2、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草案。编制农业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兽)药、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经济社会建设。
    3、承担完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依法保护全县农业用地、草地(草山),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节水农业和建设生态农业。
    4、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县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型景东建设有关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负责编制和实施县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订县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
    8、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并制定措施和方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10、组织专利申报与管理,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牵头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1、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县属独立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12、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和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13、负责归口管理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县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14、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5、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16、指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科技工作,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17、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龙头企业发展。
   1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9、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研究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景东县数字乡村的有关工作。
    20、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1、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22、指导农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维护管辖水域渔民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23、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和村容村貌整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24、负责联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含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2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4个,其中:分别是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含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景东分校和良种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农业试验站、水产渔政站、甘蔗技术指导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能源工作站。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机关、政府,(局)机关、政府内设机构14个: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农业试验站、水产渔政站、甘蔗技术指导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能源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9万亩,粮食产量达19万吨以上,其中:小春粮豆4.1万吨,大春及晚秋14.9万吨。
   2、完成冬农开发21.45万亩,实现产值7.08亿元。
   3、完成水产养殖1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达1.7万吨。
   4、生猪出栏达40万头,牛出栏4万头,羊出栏11万只,家禽出栏390万羽;肉类总产量达4万吨,禽蛋产量达1500吨。  
   5、完成蔬菜农残快速检测2500个以上样品;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统防统治达60万亩次;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做好畜禽产地及屠宰检疫。
   6、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以上。
   7、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8、做好文龙镇、文井镇文光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总结扫尾工作,启动全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9、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示范园、技术创新型人才等申报认定工作;做好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做好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乡(村)企业统计工作。
  10、推进文井金塬有机蔬菜项目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完成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山地鸡养殖、农业产业化养牛、水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1、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0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207人。在职实有2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0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118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0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8135.88万元,减少2726.07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0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09.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9.81万元(本级财力6409.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8135.88万元,减少2726.07万元,下降42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09.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0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9.31万元,与上年3611.53万元对比增加2657.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40.5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4823.6万元,减少4683.1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实施较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项)2020年预算数为2769.6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69.6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0.6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5万元,增长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0.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68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7.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1.14万元,下降94%。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27.0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2.16万元,下降8.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6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7万元,增长1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1.6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3万元,增长15.6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5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87万元,增长22.9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4.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14.69%。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62.4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95.45万元,下降4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5.7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66.04万元,增长15.9%。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导、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5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3.9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5.89万元,增长14.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269.31万元,项目支出140.5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38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社会福利和救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14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机关资本性支出(二)(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36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6.08万元)。
   1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类)工资福利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69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25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7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1次,共计接待281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6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3.28万元,具体项目为:病虫害控制项目223.7万元,主要用于动物检疫工作,瘟蓝耳病两种疫苗购买,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高致病性猪蓝病疫苗购置,草地贪夜蛾防控,沙漠蝗虫防控;农田建设项目25.2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技术服务;防灾救灾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生产发展项目166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稻鱼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水稻种植项目。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项目545.3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业生产发展项目58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32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3312.28万元,减少3288.96万元,下降99.29%,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111



http://农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