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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30 16:40:3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03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03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景东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景东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国内经济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乡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分配的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和转报建设项目,负责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总体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中长期规划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粮食等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景东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
(十四)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省、市、县授权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
(十五)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鉴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绿色经济发展;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研究和落实国家对绿色经济发展优惠措施。
(十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十八)承办景东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内设机构12个: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书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承担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考试录用、人员调动、年报统计、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出国培训、干部档案、考核评价、绩效管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负责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管理解决战区遗留问题项目。
(二)综合股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经济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协调项目并联审批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有关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稿;参与并配合其他职能科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稿起草,对上行或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参与价格管理、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全局普法工作;负责委派驻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景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景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景东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组织拟订边境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负责参与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负责桥头堡、一带一路和建设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工作;负责省澜湄办安排的有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政法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申报;负责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县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审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景东县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县招投标和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配合省、市稽查办对重点项目的稽查,开展对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农村经济股
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农村经济年度计划,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衔接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监管农村经济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景东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负责景东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社会发展股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和建议;检查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
(六)基础产业股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项目;负责协调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能源建设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审批和安排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省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投资安排建议;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初审工作。
(七)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价格认证和价格举报中心)
拟订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拟订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拟订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定价、价格听证有关工作;负责价格调整审价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根据《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负责全县价格鉴证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开展价格鉴证和价格认证工作。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县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负责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粮食管理股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品种供求平衡计划;承担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对国家、省、市、县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进行监督、检查;编报国家、省、市、县储备粮油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有关工作;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收集粮食流通的市场信息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库点建设、改造计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景东县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粮食行政许可事项、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负责粮食流通监督监管工作,依法对粮食收购、存储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组织落实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负责军队粮油筹措供应及军粮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军粮票证等管理工作;承担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工作。
(九)绿色经济发展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规划;拟定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调转目标;统筹协调全县绿色经济发展;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决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研究和落实国家对绿色经济发展优惠措施;承担全县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粮食物资能源储备股
粮食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认真抓好我县粮食流通管理、仓库建设、储备粮收储和轮换等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十一)能源与资环股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协助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能源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节能减排协调,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
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脱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攻坚期的最后一年。为做好我县的发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粮食管理和物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我县脱贫摘帽,粮食安全,物价稳定,社会经济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抓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抓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努力完成市级下达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
四、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认真抓好粮食流通管理、仓库建设、储备粮收储和轮换等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五、做好物价管理,全面推进价格改革工作。
六、做好深化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七、积极做好景东运输机场和攀宁铁路建设前期工作。
八、做好无量中学前期服务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做好景东至文东、南涧至景东和墨江至临沧高速路服务工作及清凉至大朝山电站公路建设的服务工作。
九、抓好党组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十、抓好依法治县、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工作。
十二、继续抓好行业扶贫工作。按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和挂钩联系点的帮扶工作。
十三、认真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2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含预拨)58.66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463.4万元,增加61.61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增项目资金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项目经费支出和景东县2018年至2019年各扶贫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5.0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5.01万元,上年结转(含预拨)58.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5.01万元(本级财力525.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63.4万元,增加61.61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增项目资金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项目经费支出和景东县2018年至2019年各扶贫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5.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增项目资金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项目经费支出和景东县2018年至2019年各扶贫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203.4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99.08万元万元增加4.38万元,增长2.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支出184.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9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工资基数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0年预算数38.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8.9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的支出,即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共用支出38.9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的预拨指标。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2.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万元,减少6.23万元,下降32.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即: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共用支出12.77万元。下降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的预拨指标,经费使用缩减。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9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公车购置及运维费0.99万元。下降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的预拨指标,经费使用缩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52万元增加2.2万元,增加17.57%。主要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补发增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4.93万元减少7.41万元,下降16.4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58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的预拨指标。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2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47万元,增加0.98万元,增加4.36%。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的其他人员支出4.58万元。
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保险费基数增大。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2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11万元,增加5.08万元,增加26.58%。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的其他人员支出24.19万元
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给在职人员保险费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4万元,增加0.28万元,增加6.17%。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的其他人员支出4.82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在职人员缴纳保险费增大。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3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53万元,增加0.9万元,增加2.95%。主要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1.43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大。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128.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0.02万元,增加18.1万元,增加16.4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11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9。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2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救济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1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无增减变化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无增长(下降)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我单位无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99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463.4万元,减少382.41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租赁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0300111


http://2020年景东县发改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