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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7 15:34:3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录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监督管理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9、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协调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人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认真做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工作。
2. 积极完成生态建设任务,完成全县核桃提质增效3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亩,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5000亩。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的管护任务;完成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的兑现工作。
4.加强办文办会工作,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强化后勤保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调度、使用,严格公务接待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5.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行为, 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协调、服务、转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林政稽查,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受案查处率达95%以上。
6.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及防治体系建设,抓好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执法工作。积极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防治工作,成灾率控制在6.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7.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普洱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2020年)的要求,做到森林火灾不超过20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有林地面积的1‰;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8%以上;森林火灾查处率达到80%以上。
8.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林业局(汇总)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链条,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景东县林业局行政机关、景东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景东县国有林场、景东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站、景东县林业局特色经济林办公室、景东县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云南省长臂猿景东保护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财务总收入114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5.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5.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5.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5.54万元(本级财力1145.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34万元,占总支出的94.05%,项目支出68.2万元,占总支出的5.9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初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列“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支出,主要反映森林管护支出;列“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林业局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5%。与上年对比增加345.2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职工工资有所调增,2018年预算时以2017年调增后的工资为基数进行预算,工资预算数增大,相应的经费有所增加;且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94.03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万元,如护林防火、天然林停伐管护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68.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把防火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等开支纳入预算。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3.43万元,增长56.4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4.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预算数为6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20.5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9.16%;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13万元,下降44.3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17.7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6万元,比上年增加4.66万元,增长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增长原因是2018年景东县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2018年预算数为92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6.86万元,增长60.25%。其中: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45万元,增长47.4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增长,相应商品服务支出费用有所增长;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394.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21万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增长,相应商品服务支出费用有所增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和 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达标奖纳入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6.43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数有所调整,人员有所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14万元,增长4.81%。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根据预算,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上年的8.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防火、病虫害防治、营造林、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和资源林政管理、公益林管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较上年的18.5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0.81%。下降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或技术指导大量林业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县级安排的项目情况,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来源和说明等情况。按照项目要求,我部门一级指标设为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设为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设为优秀;指标值设为优秀;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是本级财力安排;并作本级财力已纳入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