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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25 15:48:3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1200000( 308001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2019年02月目录一、基本职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1200000
  
 
 
    ( 308001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02月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附录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2.负责全县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事件的侦破和处置。
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稳定。
4.参与公安机关对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对林区过境过道贩运贩毒实施打击、对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5.直接查办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森林火灾案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非法侵占林地案件等,行使《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6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11项行政强制权;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
6.拟订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和基层法制建设。
7.承担全县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刑事技术推广应用。
8.开展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情况实施督察。
9.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森林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和森林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推动全县森林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
10.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参与公安机关开展林区反恐怖工作。
11.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主动查办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守土尽责,广辟案源,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涉林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和动向,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2018年,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党委和林业部门党委的安排部署,相继开展了“飓风1号”、“扫黑除恶”、“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春雷2018”、防范“民转刑”命案、“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秋季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424车/次,警力1562人/次,共办理各类案件272起。其中刑事案件19起,林政案件251起,治安案件2起。案件类别为:盗伐林木案10起,滥伐林木案57起,毁坏林木案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12起,擅自开垦林地案43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8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农用地案1起,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案2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1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1起,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1起,出售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7起,在自然保护区采峰案1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案8起,失火案1起,故意放火案1起,毁坏省级珍贵树种案5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在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案1起,盗窃松脂案2起。共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13人/次,刑事拘留2人/次,监视居住1人/次,取保候审14人/次,移送起诉1人/次,案件移交县公安局处理的涉及3人/次,林政罚款246人/次,其他处罚7人/次,不予林业行政处罚4人/次。责令恢复林地面积13.1018公顷,收缴木材7.5立方米,收缴罚款100.0758万元 ,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105万元、变价款0.22万元。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1.3828万元。                                                                                                                                                                                                                                                                                                                                                                                                                                                                                                                                                      
2.坚持预防为主,严管严查森林火灾。
2018年3月,已正式进入景东县森林防火高峰期,为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落实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制度、开展定期督导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管野外违规用火,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无火清明”巡山护林,加大野外火源管理,结合森林防火及法治宣传工作实际,本着“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目标,精心部署、超前谋划,联合大街镇、安定镇、曼等乡林业服务中心,到集市上开展森林防火暨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防火宣传环保袋1000余个、森林防火宣传单5000余份、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5000余份,接受宣传教育群众6000余人。出动车辆102车/次,投入警力210人/次。二是派出治安队马超作为代表,参加太忠镇2018年资源林政管理暨森林管护人员培训会。通过认真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截止11月30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一共10起,含1起失火案和1起放火安,罚款一共是0.8301万元,通过案件查处,有效维护了案发地区的野外用火管理,起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预算总收入70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95.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0.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52万元,上年结转95.8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38万元(本级财力700.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0.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功能科目分类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2万元,与上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8减少11.36万元,降低17.65%。
2.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6.51万元,与上年预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2.19万元减少5.68万元,同比减少17.65%。
3.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88万元减少2.28万元,同比减少17.70%。
4.用于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3万元,增加6.92万元,同比增加221.09%。
5.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67.69万元,与上年对比行政运行支出686.50万元减少118.81万元,同比减少17.31%。
6.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2.51万元,与上年预算住房公积金支出39.49万元减少6.98万元,同比减少17.68%。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0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支出89.61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08.11万元减少18.5万元,同比较少17%。
2.津贴补贴支出194.29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236.92万元减少42.63万元,同比降低17.99%。
3.奖金支出7.47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9.01万元减少1.54万元,同比较少17.09%。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2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64.38减少11.36万元,同比减少17.65%。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51万元,与去年预算支出32.19万元,减少5.68万元,同比减少17.6%。
6.公务员医疗补助10.6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2.88减少2.28万元,同比减少17.70%。
7.其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05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3.13增加6.92万元,同比增加221.09%。
8.住房公积金支出32.51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39.49减少6.98万元,同比减少17.68%。
9.商品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支出13.0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9.00万元增加4.00万元,同比增加44.45%。
10.水费预算支出0.45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0.70万元减少0.25万元,同比减少35.71%。
11.电费预算支出1.25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20万元增加0.5万元,同比增加4.17%。
12.邮电费预算支出10.5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5.00万元增加5.50万元,同比增加110.00%。
13.差旅费预算支出36.16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34.11万元增加2.05万元,同比增加6.01%。
14.会议费预算支出1.00万元,与去年预算支出0.50万元增加0.50万元,同比增加100.00%。
15.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0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9.00万元没有增减。
16.被装购置费预算支出5.0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8.00万元减少3.00万元,同比减少37.50%。
17.劳务费预算支出3.0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0.70万元增加2.30万元,同比增加328.57%。
18.工会经费预算支出5.27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0万元增加5.27万元。
19.福利费预算支出2.46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0万元增加2.46万元。
20.其它交通费用预算支出2.05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1.10万元增加0.95万元,同比增加86.36%。
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9.31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26.00万元增加3.31万元,同比增加12.73%。
22.其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支出2.00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0万元增加2.00万元。
23.个人家庭补助预算支出152.88万元,与去年对比预算支出234.14万元减少81.26万元,同比减少34.71%。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2万元,与上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8减少11.36万元,降低17.65%。减少原因人员退休。
2.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6.51万元,与上年预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2.19减少5.68万元,同比减少17.65%。减少原因是人员退休。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88万元减少2.28万元,同比减少17.70%。减少原因人员退休。
4.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3万元,增加6.92万元,同比增加221.09%。增加原因是大病保险增加、人员增加。
5.行政运行支出567.69万元,与上年对比行政运行支出686.50万元减少118.81万元,同比减少17.31%。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人员工资减少。
6.住房公积金支出32.51万元,与上年预算住房公积金支出39.49万元减少6.98万元,同比减少17.68%。人员工资减少、人员退休。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9.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9.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9.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设备老化增加维修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境的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1万元,较上年的26.00万元增加3.31万元,主要是由于设备老化工作导致维修经费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9.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森林火灾案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较上年的9.0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业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38.56万元,减少138.18万元,同比减少16.47%。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4.05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5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预算强化绩效管理意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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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