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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民警中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25 15:32:4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2019年2月目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预算单位基本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2月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附录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开展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履行林业行政执法权。依据《森林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我县境内的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违章采脂、乱捕滥猎、毁林开荒、无证收购、倒卖、贩运木材、伪造、涂改木材运输证和砍伐证的森林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事业机构编制4个(含三个木材检查站,检查站的机构单独设立,财务不独立核算,财务全部归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核算。),编制数32人,2018年年末在职人员34人。分别是: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编制数12人,在职14人;普洱市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编制数8人,在职8人;普洱市景东县漫湾木材检查站编制数8人,在职8人;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编制数4人,在职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森林经济民警中队主要工作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林业行政执法权,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查处我县境内的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违章采脂、乱捕滥猎、毁林开荒、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无证收购、倒卖、贩运木材、伪造、涂改木材运输证和砍伐证、无证经营苗木、违反规定经营苗木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含普洱市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漫湾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6.54万元,上年结转1.5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54万元(本级财力436.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8.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8.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1.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4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9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0.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59.34%。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13020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290.1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运行情况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186.18万元,下降39.08%。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减少。
7.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7.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8.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1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万元,具体支出分类: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支出112.7万元;津贴补贴(款)支出15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支出61.9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9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支出1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6.09万元; 住房公积金(款)支出37.19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支出1万元;印刷费(款)支出为1万元;水费(款)支出0.3万元;电费(款)支出0.6万元; 邮电费(款)支出1万元; 物业管理费(款)支出0.3万元;差旅费(款)支出1.47万元;维修(护)费(款)支出0.2万元;培训费(款)支出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款)支出1.8万元;工会经费(款)支出4.97万元; 福利费(款)支出3.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1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 生活补助(款)支出2.45万元。
五、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由局本级统一支付。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4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6.18万元,下降39.08%。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43万元,减少2.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的预算绩效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使用”的原则,将绩效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绩效内容包括预算绩效编制、预算绩效跟踪、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
 
 

森林民警中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docx
森林民警中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