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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街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清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01 09:21:4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为全面反映村干部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让广大群众了解干部,正确评价干部,确保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

 

为全面反映村干部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让广大群众了解干部,正确评价干部,确保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龙街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清核工作。
 

明确责任。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一名副乡长任副组长,乡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于2月22日起分两个小组对全乡12行政村开展清核工作。
 

明确对象范围。此次清核工作的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范围主要是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明确清核重点。主要征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八个项目开展清核。
 

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村要提高认识,做好准备,特别是对照好清核重点的8个项目认真梳理写出书面清核情况报告,配合清核工作小组到村清核。清核工作小组在对村干部进行清核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清核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清核工作。在清核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陶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