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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人社局十项措施力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1-21 16:21:1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近日,景东县人社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活动,采取十项措施力保全县无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发生,在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方面...

 

近日,景东县人社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专项活动,采取十项措施力保全县无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发生,在“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领导重视,政府支持。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并作出重要批示。
 

二是加强宣传,做好引导。“12333咨询日”开展了以“走进农民工”为主题的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深入村组及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抓住典型案件,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约500余人次农民工参与咨询。
 

三是严格落实“三金”制度,确保支付。对未存入“两金”的工程不予颁发开工许可证,对施工单位拖欠,并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按程序使用两金支付所欠工资。现已由县政府存入应急周转金100万,保证金在册户数298户,存入金额1809万元,准备金在册户数43户,存入金额458万元。
 

四是认真履职,迅速处置。劳动监察人员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对接到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做到简单案件现场立案,当日解决,对案情复杂的投诉,做到三日内答复。一年间,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35起,涉及农民工401人,涉及金额241万元,均已妥善解决。
 

五是狠抓专项活动,深入一线摸底排查。抽调九部门成员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到里竹山、鑫盛等11家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及60家施工工地进行排查,确保用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是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认真按照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公、检、法对拒不支付的恶性欠薪案进行立案处理。
 

七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包保责任。要求住建、发改、交运、水务、电力、通讯、烟草等建设工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所承建工程的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工程建设的检查力度。
 

八是畅通投诉渠道,实施网格化管理。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做到24小时受理电话投诉,按照区域分布划分了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网格片区,配备县级片区管理人3名,乡镇级管理人员13名,实现了劳动保障检查网格管理全覆盖。
 

九是调解走在前,探索构建“一站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对争议数额较小,案情简单,能够通过调解处理的简易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时办结。对调解不成的,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做到当庭裁决,确保在基层化解劳动人事矛盾。2014年庭前调解8件,开庭裁决2件。
 

十是尝试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不良信用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对辖区内各企业的不良信用情况进行认定,将发生重大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分级列为不良信用单位,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其进入市场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王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