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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1-04 16:24:2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景东县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景东县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厘清职能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创新方式方法,锲而不舍的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厘清职能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按照《党政》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县委书记、县长和13个乡镇、67个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时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和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协作,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负责、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结果研判、建议反馈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订廉政承诺,县纪委和县四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行政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乡镇纪委和乡镇副科以上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两委班子及党(村民)小组长签订《廉政承诺书》,全县共有3000余名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为全县600余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重大报告事项,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情况,做到一人一档,实行卷宗规范化管理。
 

聚焦主业主责。按照“三转”要求,攥紧拳头,把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放在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上。紧扣时间节点,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明察暗访组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持有会员卡、“会所中的歪风”、公务用车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律要求不严的2个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制定查办案件奖惩办法,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0件31人,其中自办案件17件18人,涉及违纪资金145.03万元。
 

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抓大不放小,通过多种方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共组织227人到监狱和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廉政约谈制度,开展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5人次,述职述廉343人次,603名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报告。加强对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全县229辆公车统一亮明身份。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整治。对工作期间打麻将违反纪律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点名道姓的曝光和组织处理。(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