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财政及时拨付教育教学目标责任考核及教学质量奖励资金1189.51万元。
2014年,景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认真贯彻执行普发﹝2014﹞2号文件精神,出台《景东彝族自治县委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973万元,及时兑现2014年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及教育教学质量奖。
此项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教育教学质量奖励300万元,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班主任补贴、边远山区教师补贴、超工作量补助等889.51万元。(张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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