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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十二届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3-12-23 15:13:4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会场会议一角签订责任书12月20日上午,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


会场



会议一角



签订责任书

 

12月20日上午,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景东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县委书记张瑜,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春荣,县委副书记杨国相,县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总队长陈国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夏萍,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罗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德义,县委常委、副县长杨亚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春海,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洲,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建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有勇在主席台就座。
 

张瑜指出,纪委全会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景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赶超跨越发展形势下召开得一次重要会议。县委对此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精神,并对2014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张瑜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作风抓起,从小事抓起,树立严肃的生活态度,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一尘不染。要狠抓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做到持之以恒,不要认为执行八项规定只是一件小事、只是上级领导的事、只是一阵子的事、只是说说了事。要防微杜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向心力”、“影响力”、“生命力”六方面的问题。
 

李春海代表县纪委常务委员会向全会作了《转变作风抓落实 严明纪律促发展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强调,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会议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各级各部门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心,积极探索和推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的具体做法,扎实扎牢关住权力的“笼子”,逐步建立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会上,县委书记张瑜,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春荣与13个乡(镇)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期间,县纪委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县法院、县检察院和省市驻景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检察室主任),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景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分组学习、讨论了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和《会议公报(草案)》。县纪委常委会听取了各组召集人关于《工作报告》和《会议公报(草案)》修改建议的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第二次会议上,与会人员通过了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会议公报》。李春海就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张瑜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近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抓好县委书记张瑜重要讲话精神的传达贯彻,分解落实全会部署的任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院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位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城区各单位在职部分党员参加了会议。
 

大会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任务,在雄壮的《国际歌》中落下帷幕。(李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