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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路上】景东积极探索农村不动产权登记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4 16:17:2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景东县围绕脱贫攻坚,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抵押贷款试


 
 

不动产登记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景东县围绕脱贫攻坚,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抵押贷款试点,为易地扶贫搬迁随迁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进一步提升脱贫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持续稳定脱贫。
 

精心组织,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扎实推进,县级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推动。根据景东县农村实际,结合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贫困户不动产登记暨抵押贷款试点精准扶贫工作,选定经济活力强、农户意愿强的锦屏镇作为试点镇,以易地搬迁建房户中65户(其中:温卜村59户、董报村3户、景范村3户)贷款建房户为试点对象(其中建档立卡户48户,非建档立卡户17户)。
 

多方支持,落实试点惠农措施。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县级制定多项惠农措施。测绘费每宗地按600元计费(包含地籍、房屋测绘费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编制);不动产登记权证工本费(不动产权证和抵押证明)20元/宗;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100元/宗;土地评估费300元/宗;其余的房产评估费由农商行减免,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由国土局行文减免。以上每户共需费用1020元,锦屏镇易地搬迁建房户中65户,办理不动产登记66300元(农户承担20800元,政府配套45500元),其中测绘费39000元(建房农户承担300元,政府配套300元),不动产登记权证工本费1320元(由农户交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6500元(由政府配套)。
 

取信于民,快速完成登记颁证。调集县国土、住建等部门精干人员,成立易地扶贫搬迁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临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资料收集、信息录入、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快速完成65户农户不动产权籍调查、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并对65户农户宅基地首次登记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告1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宅基地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65本,开具不动产抵押证明65份,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金额达390万元。
 

防范风险,实现金融扶贫措施创新。实施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是景东县金融扶贫的创新举措,在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登记制度的同时,解决了“三农”产权不明,抵押品不足的问题,有力的推进景东县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为金融扶贫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通过试点抵押贷款,实现农民信用体系有效对接,促使银行机构更好的发放“不动产权证”抵押贷款,银行可以大力发展农村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金融产品。银行有抵押物,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增强活力,提升农民持续发展能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落地,有效盘活了农民宅基地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将农民原本“沉睡”的资本变为“活钱”,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激发了他们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热情,一部分群众不再依赖原有的土地过“靠天吃饭”的安稳日子,而是通过抵押贷款发展畜牧养殖、商贸流通、发展高效农业等多种渠道增加自己的收入。特别是易地搬迁随迁农户搬迁后,交通更便利了、离集镇更近、信息更灵、就业机会更多,随着居住环境的变化和与外界的融合,搬迁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农户将不动产权证抵押在银行,增强了现代金融意识、还贷意识,能更好更合理的利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资金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实现持续稳固增收。(苏永华  李效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