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法院顺利执行一起国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3-09-23 08:34:1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拆除违法建筑现场拆除违法建筑现场近日,景东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景东县国土局申请执行的土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中,通过执行人员、行政...


拆除违法建筑现场



拆除违法建筑现场
 

近日,景东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景东县国土局申请执行的土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中,通过执行人员、行政庭承办法官、国土局工作人员、锦屏镇、山冲村、镇领导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及自己的错误,及时主动雇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原状,案件告结。
 

土地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就具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将承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款。本案被执行人选择自觉履行,既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被执行人自身的损失。针对我县近期出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多发势头,通过本案的执行,希望其他类似案件的被执行人应引以为鉴,主动纠正存在的土地违法行为。(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