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穆永新、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主任任开勇等一行7人到我县开展《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副主任潘世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民侨工委,县文广局、安定镇、锦屏镇党政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中,省、市人大领导分别深入到安定镇青云村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到明卫城遗址、文庙、开南书院查看我县文物古迹保护、修缮情况;到锦屏镇黄草岭村参观名俗民居。
在8月23日由董世尧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潘世惠汇报了《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条例》起草的相关情况。潘世惠说,我县自2013年启动该项立法工作以来,在县委的重视下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委员会,目前已完成草拟、意见征求和市级专家指导工作,《条例》已趋成熟,将通过省级专家的指导后进人报送党内逐级审批阶段。
会上,省人大专家组对《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条例》初稿逐条逐句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认为,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前期工作扎实有限,工作到位,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条款,进人党内报批程序;争取2015年内完成立法工作,为景东彝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献礼!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夏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崔震宇参加座谈会并作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新、袁光洪、罗涓溪,县政协副主席杨勇,《条例》起草领导小组、起草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座谈会。(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