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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9:56:0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5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荣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服务绿色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致力改革创新,守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为景东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896件、接受群众信访813件,主要办案指标始终保持全市前列。

   一、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和案件、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决议、决定。

   (一)靶向发力,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

   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拍摄检察微视频强化宣传,加强对群众“钱袋子”的司法保护,积极与公安、法院、金融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侵犯公民信息等涉众犯罪,依法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2件101人;有效地维护了民生民利。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尽锐出战,先后派出22名干警开展驻村帮扶,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协调机耕路等项目资金1270余万元,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慰问走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检察职能,查办一批贪腐扶贫资金案件及扰乱脱贫攻坚工作案件;办理贫困人口司法救助案件68件68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扬尘污染、违规燃烧排放等问题,共制发检察建议54份,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二)精准施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视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结合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切入点,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3次、检察开放日11次,畅通检企联系渠道。通过“送法进企业”,联合工商联到多家企业宣讲《民法典》,回应企业法治需求。在办理“何某某”涉恶案件中依法打击串通投标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法治环境。

   (三)凝聚合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2017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制发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份。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纪检组机构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共划转编制15名,转隶干警13人,划转相关办案设备和车辆2辆。加强监检衔接配合。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聚焦职务犯罪检察新职能,建立与监察委查办案件衔接、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职务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全覆盖,有力汇聚反腐败斗争合力。

   (四)主动作为,坚决打好检察“战疫”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履行好片区管控责任,组织干警开展疫情联防联控500余人次,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严惩阻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一批涉疫跨境犯罪案件,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助力疫情防控能力提升。
   常态化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美丽县城“四城同创”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通过大宣传、大清扫、大清除等活动,着力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宣传动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争做最美景东人,共创最美景东城。

   二、守初心担使命,在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纵深推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

   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底线,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6件104人,发现各类线索23条。做到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具体侦查建议33次,追捕追诉8人,不予认定1件。着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办案中发现并移交“保护伞”线索10条,提出涉案财产追缴建议6条;坚持“一案一整治”,制发检察建议26份。依法办理“3.07”、“8.25”等有重大社会影响涉黑案件,“5.31”、“12.23”等涉恶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成员单位”,一名干警获嘉奖。

   (二)宽严相济,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44人,提起公诉1137人。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办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69件423人,如代某某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79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4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7人,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4人。深化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依法对611名自愿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7.91%,律师见证率达到100%,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关注民生,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以检察听证回应群众信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五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813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提升答复实效,发挥释法说理等机制作用,引入监督评议和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166次,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以检察建议守护百姓安全。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推进良法善治作用,如办理“毒干巴”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接码平台”案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以案促改。以司法救助彰显法治温暖。重视民生司法保障,因人因案施策,努力帮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开展司法救助68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体现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以法治宣传构建法治社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宣传等活动,以法治讲座、普法小视频、法治歌曲等形式,在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宣传186次,宣传教育3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

   (四)倾情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构建“检察+学校+家庭+社会”多维保护格局,成立“银生护未队”,亮剑景东未成年人保护。在全市率先落实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建设,对145名拟招录教职员工开展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多元化社会格局。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致力“检校共建”,对辖区学校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践行“法育+德育”宣讲模式,广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活动87次,并以MV的形式强化宣传,获省、市、县多家媒体转载。坚持“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6件76人,提起公诉58件85人;注重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23件40人,决定不诉4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帮助就业等38人次,发放救助金13万元;严格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家庭走访、亲职教育、帮教活动140余次,帮助3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督促家长监管。借“公益诉讼”之力护“未成年人”之翼。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校园周边烟酒制品销售”、“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三、强监督促公正,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扎实开展涉民生小案破案攻坚行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快捕快诉,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成立“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加大对立案、撤案监督力度,纠正漏捕漏诉50人,追诉漏罪30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判决提出抗诉14件。深化“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防止发生“以罚代刑”等问题。充分运用“案-件比”作为评价案件质效标准。积极适用繁简分流、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逐年下降,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刑事检察部门连续两年被授予“集体三等功”。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健全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共开展各类刑事执行专项检查13次,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情形,对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检察建议385件,加大刑罚变更执行和同步监管力度,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9件。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参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有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民事检察稳中有进

   坚持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和维护审判权威并重,以《民法典》实施为有力契机,紧紧围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45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0件,抗诉均被市检察院支抗,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案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化解社会矛盾。致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41件,协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000余万元,有效化解讨薪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其中周某、王某某等人申请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转发。

   (三)行政检察稳中求进

   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目标,在职能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协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接受党委领导,持续加强法治供给,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度参与行业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刚柔并济、法理情并施的工作手段,与行政机关保持“和而不同”的合作制约关系。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89件,制发检察建议385份,构建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格局,用心用情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探索行政行为违法监督。如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三户农户19.39亩林地被确权为耕地,进一步调查发现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前相关部门已积极主动在全县开展排查更正确权工作。积极构建检察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努力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建设法治景东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四)公益诉讼检察进中拓新

   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建立5项协作机制,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消防”协作机制,强化职能履行,注意发现相关线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努力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的目的,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73份。紧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养老金等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为国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7万余元。制定《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办法》,全市首家开通线上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收到举报线索11条。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监督,探索办理妇女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69件。做强做实“绿色检察”品牌,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揭牌成立全省首家巡回检察室,致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发破坏野生动、植物检察建议,全程跟踪监督,成功救助西黑冠长臂猿“小平安”。在龙街乡揭牌成立全市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以恢复性司法实践为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式生态环境保护模式。

   四、强素质严管理,在锻造队伍中提升检察公信

   强化政治建检,提站位守初心。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在深化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及网络舆情监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引领和阵地管理。

   (一)落实司法改革,谋发展重自强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整合。将原有16个内设科室整合为8个部门,精简比例达50%;同步开展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将85%的人员集中到司法办案一线,按1:1:1比例配备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官遴选入额和退出机制等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压实办案责任。不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统一业务系统加强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监控;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人才兴检,强培训提素能

   以“党建带队建强业务”为工作思路,制定出台《2018-2020年人才培养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检。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利用“中检网”、“检答网”等业务学习平台,通过“景检讲堂”、多元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激发干警潜力,培养综合素能。按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多名干警在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业务标兵称号。通过立体式培育,并向外输送2名领导干部。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发挥司法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进从严治检,重预防肃风纪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以最坚定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通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肃清余毒、流毒影响。严格执行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制度。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禁令,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28次,整改6人次,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连续五年来检察队伍“零反映、零举报、零查处”,党风廉政考核为优秀。

   (四)自觉接受监督,勤履职担使命

   主动就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代表委员议案提案。走访代表委员1500余人次,逐项梳理并落实意见建议90余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活动;通过“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宣传报道检察工作,着力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力量;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重大案件信息518条,生效法律文书810份,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从接受监督中获得前行的力量,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连续五年被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院党总支被市、县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个人三等功、市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最美银发志愿者”等先进典型。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检察机关历经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我们深切感受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检察工作才能迈出坚实有力步伐;只有始终坚持聚焦大局,检察机关才能厘清发展脉络,彰显时代价值;只有始终坚持履职作为,检察工作才能实现新的跃升,行稳致远;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检察机关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只有始终坚持接受监督,回应期待,检察工作才能汇聚磅礴的智慧力量。可以说,检察工作的每一分成绩,都离不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路遥方显初心如炬,负重更知使命如磐。审视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措施有待进一步实化;对各类错综复杂的诉讼活动特点规律研究还不够深,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刑事诉讼监督依然存在弱项,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不足,行政检察监督效果欠佳;公益诉讼监督力度仍需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专家型、全能型人才整体偏少,内生动力不足。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主要任务


   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主动顾大局、接续奋斗谋发展、持之以恒重自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实干和奋斗把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落到实处!未来五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助推景东建设,转理念、重创新、勇担当、务实事,努力实现办案质效、队伍素能、群众满意度三个提升,全力进位争先,奋力推动景东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

   2022年,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二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景东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障乡村振兴,守护生态环境,服务疫情防控。坚决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强做实“绿色检察”、“银生护未队”检察品牌。

   三是坚定不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推进检察听证“应听证尽听证”,形成化解合力。

   四是坚定不移提升检察队伍素能,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检察“铁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警醒,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

   五是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实现政法部门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持续优化流程办案、辅助办案、数据应用和知识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创新平台、视频云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不用扬鞭自奋蹄,卯足干劲开新局。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不变坚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期盼作为行动指南,忠诚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为共同建设法治景东,实现景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