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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7 07:33:39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11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忠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的部署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了新成效。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全力做好维护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人,起诉198人。积极应对诉讼制度的新变化,强化证据合法性和证明力的审查;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重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的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审慎评估、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办案风险,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全年决定不捕62人、不诉10人,适用简易程序34件,提出量刑建议90件,促成刑事和解2件,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严格适用逮捕措施,积极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捕率达16.13%,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新成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大教育预防、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力度,采取案件分析、预防建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发案单位、重点行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活动。共开展预防调查6次,预防咨询79次,预防警示宣传教育讲座39场次,受教育人数2100余人,向相关行业、部门提出预防建议6份,不断提高预防效果。
 
    三是诉讼监督工作有了新进展。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强化侦查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中的漏罪4罪,漏犯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全部得到纠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简易程序庭审、证人出庭、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工作机制,提出刑事抗诉2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100%;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和解息诉等案件100余件,积极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及息诉服判,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社会对抗;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抓好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强化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全面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查活动,首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1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四是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提高。细化群众工作举措,结合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项宣传、送法、走访、慰问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正确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把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检察业务工作的始终;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9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2件,所受理的案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保持了涉检“零”信访。同时继续抓好走访工作,为民排忧解难,为实现检力下沉、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五是参与社会管理有了新举措。继续深化对新时期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探索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的方法途径。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举报宣传周”上街、下乡设点进行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加强对检察职能的宣传,使法律、廉洁、维权意识不断深入人心。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3件,发放救助资金2.5万元,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和社区矫正部门关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教育改造情况的监督检察,督促各项帮教矫正措施的落实。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8件次,为项目业主单位招投标提供了参考依据。
 
    六是队伍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多管齐下,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检察工作正确发展理念、执法理念武装检察人员,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执法为民宗旨意识,促进了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用好的风气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开展专业化教育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分级分类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新提高。
 
    七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突破。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健全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案件集中管理,规范案件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积极做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做好软件安装、培训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庭审观摩14次,评议案件2件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景东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与充分履行职责还有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需进一步转变;三是人少案多矛盾突出,执法办案装备落后、信息化建设层次低,不适应、不适用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推进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设,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着力维护景东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运用刑事和解、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促进社会关系修复。依法处理涉检信访,健全案件同步审查,强化释法说理答疑,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工作信息,实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良性互动。
 
    二是要着力服务景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准确把握我县经济形势,立足检察职能,及时谋划新思路,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主旋律,注重改进服务和保障的方式,加强对改革领域新生情况、新生问题的研究,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现实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是要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量刑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要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提出综合性和针对性的决策参考,促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是要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有序、协调推进检察改革。认真开展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推动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工作新机制。
 
    六是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研读原文,深刻领会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强理论武装,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武器。扎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用好的风气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办案力量下沉,充分发挥好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主动适应实施科技强检战略需要,加快科技强检步伐,运用高科技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大力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的“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六项重点工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积极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景东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