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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7 07:29:59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5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忠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主要检察工作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计划,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及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明思路,谋大局,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方向更清晰
 
    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按照“聚精会神强队伍,一心一意抓业务”的基本思路,始终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牢固树立
 
    “办案是硬道理,办案是第一要务”的观念,不断推进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紧紧抓住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树立“监督是硬任务,监督是基本职责”的观念,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真正把保障民生、服务群众落实到检察执法中,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抓业务,强监督,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一)突出重点,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首要任务,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打击重点,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优先办理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健全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机制,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五年来,共受理提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68件1041人,经依法审查,批准、决定逮捕518件74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78件1356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69件998人,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管辖权的单位审查起诉143件219人。
 
    二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正确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通过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刑事和解制度等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落实从宽处理的政策,全力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依法不予批准逮捕轻微刑事案件57件97人,不起诉13件21人。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1件,接待群众来访367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控告申诉案件15件;积极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兑现奖励、深入基层开展举报宣传,多措并举畅通控告申诉渠道,提高群众举报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大局,不断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形成了打防并重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惩治有力,预防有效。
 
    一是围绕社会热点,积极查办职务犯罪。五年来我院成功查办了林业、烟草、教育、国土等部门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45件49人(贪污贿赂案件36件39人,同比件数上升140%,人数上升160%;渎职侵权案件9件10人,同比件数上升80%,人数上升100%)。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严惩行贿犯罪案件,形成严厉惩腐的声势,实现了取信于民的社会效果,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办案中,始终将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办案。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坚决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治本措施,不断创新预防形式,拓宽预防渠道,提升预防层次。即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预防网络,形成预防合力;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五年来,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共计78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开展预防立项25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提供行贿档案查询622次,开展预防调查111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保障人权,维护公平公正司法环境
 
    一是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扎实。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6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发提供刑事诉讼证据材料意见书172份,发要求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书27份,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31罪;与17个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扎实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监督;进一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质量,加强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审查,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提抗6件8人。
 
    二是民行检察监督更加有效。积极探索民行工作新领域,加大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力度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监督效果和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共受理抗诉类案件59件、办理非抗诉类案件61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刑罚执行监督更加到位。把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和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每天驻所,通过认真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对重点案犯采取谈话制度、建议看守所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等方式,促进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科学、规范、文明管理;认真监督看守所落实换押制度和诉讼时限提示催办制度,较好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
 
    三、建制度,严监督,从严治检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建章立制确保监督质量。以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和落实执法工作规范为重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水平,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全面落实不捕理由说明,完善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加强侦监、公诉部门对侦查部门的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办案安全预案,绿色送达制度及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机制。
 
    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监督;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反渎职侵权工作汇报及民行检察工作汇报各1次,同时积极向政协通报工作;发挥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有效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
 
    四、创机制,拓渠道,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
 
    积极探索参与重点地区、人群、领域服务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积极探索拓展服务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机制,检力下沉,在文井镇、景福乡建立派驻乡镇检察室,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教、回访考察,防止脱管漏管;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包括刑罚在内的多种手段加强对刑事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积极参加禁毒、烟草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强涉检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五、建队伍,育文化,提高素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一是抓班子,强队伍。通过抓班子,强队伍,不断加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突出班子的带头作用,呈现出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履职上垂范的新气象。五年来,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关心支持下,共选拔任用15名科级干部,做到“班子强、中层坚、队伍齐”,有效盘活了干部人才资源,实现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是抓作风,强监督。深入开展“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制度的执行力为抓手,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延伸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对违纪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了纪律作风“零违纪”、“零事故”,切实加强了检务督察工作,真正提高了执法公信力。结合“四群”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检察”,促使检察权公正廉洁运行,树立法律监督权威。
 
    三是抓学习,强素质。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和认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抓手,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途径,不断加强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新时期检察队伍形象。五年来,17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全院本科学历达82.6%,并于2011年召开“景东县检察院第一届检察理论研讨会”,初步形成了学习钻研和求职探索的良好氛围。
 
    四是育文化,树形象。积极投建检察文化长廊、电子阅览室、文化体育活动室,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打造“检察精神家园”;通过检察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塑造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形象;培养检察队伍不畏艰难、励志图新、强化监督、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弘扬检察文化锤炼检察精神。
 
    六、重保障,促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基础
 
    五年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培训,注重科技应用,全面提高全院干警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熟练掌握必要的网络技能,充分发挥办公系统、办案系统、电子邮箱的作用,提升办公、办案的效率。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内网平台,发挥网络便捷、透明、客观的特点,加强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督查,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是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道路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是我们赢得群众信任和满意的重要基础;三是始终坚持创新办案机制,不断挖掘队伍潜力,是化解人少案多突出矛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四是始终用高起点的奋斗目标和明确的工作思路统一思想,鼓舞士气,不断激发干警的争创信心和决心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某些领域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办案还需进一步规范,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机制还不完善,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维护景东和谐稳定为核心,全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景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统筹兼顾、协调并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服务措施,更好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实现社会可持续的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有新贡献。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找准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有新作为。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围绕民生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决打击侵害民生利益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工作;努力在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工作措施,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四是更加注重深化检察机制改革,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大力弘扬“不畏艰难、励志图新、强化监督、追求卓越”的普洱检察精神,力争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通过改革,解决检察工作的现实问题,破解检察工作的发展难题,确保检察工作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五是更加注重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实现队伍纪律作风有新转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新提高,着力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政型”的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本次大会精神,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克难奋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为服务景东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