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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10:30:5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董世尧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40周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守初心、担使命,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开展专题调研6次、工作评议5次,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8件,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思想引领,坚定政治方向不偏移
    常委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服务全县大局,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工作同心同德、同向同力。
    二、真抓实干,坚持依法履职促发展
    (一)加强民族立法,推进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
    常委会坚守立法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是强化人大主导立法,使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的推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实效迫在眉睫。县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立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对接,形成修正我县自治条例部分条款的草案,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修正自治条例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单行条例清理工作,提出修订或废止《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推进我县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二是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普法宣传。督促“一府两院”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及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形式得到拓展,各级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等载体有计划地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完成立法工作情况调研及“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助推我县“扫黑除恶”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围绕国计民生,监督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常委会围绕精准扶贫、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环境保护、民主法治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使人大监督真正做到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与政府整体工作合力,与群众愿望合心,确保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决算工作的监督。依法履行定期听取和审查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职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此外,常委会加强了对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监督,提出了《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草案)》,并首次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通过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办法(试行)》,促进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各环节的规范运作;新建了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为实施县财政预算全覆盖、全过程监督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重点调研了房建工作、收入支撑、人居环境提升和教育扶贫四个方面,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农村危房改造、收入支撑、人居环境提升、义教均衡、“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助推全县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了人大职能。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绿色发展”战略,督促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贯彻好自治县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单行条例,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四是完善对政府工作部门的监督。年内对县人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进行了工作评议。增强了被评议单位的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其依法行政、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五是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2019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件,其中:上级人大交办、转办件5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针对不同信访案件,坚持按法定程序及时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应。
    (三)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贯彻县委意图与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一是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对县委安排部署的事关全县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2019年,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草案报告的议案》等重大事项,并依法作出决议。二是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2019年依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干部尊崇宪法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聚力脱贫攻坚补短板
    常委会按照县委决策部署,7名处级干部开展“挂乡包村”,挂钩的各乡(镇)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得到巩固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常委会机关按照县委要求选派8名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的干部驻6个乡镇、4个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其中4名同志担任村第一书记。29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全力抓好房屋建设和产业发展,补齐短板,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解决眼球性贫困问题,多形式开展群众感恩教育,不遗余力为脱贫摘帽加油冲刺。持续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身体力行做好示范引领:有的带头发展产业,通过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的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发扬“钉钉子”精神,扎根脱贫攻坚一线;有的依托行业优势,发动企业回馈社会、捐资扶贫。代表们用实际行动支持、助力脱贫攻坚,彰显出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和时代风采。
    四、与时俱进,强化代表工作解难题
    (一)密切联系,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
常委会加强与代表联系,年内邀请基层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执法检查1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2人次;安排县乡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主题活动32人次,增强了代表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督促,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对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58件建议意见,通过及时交办和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脱贫攻坚统筹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办结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22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7件,因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逐步解决的有29件。通过“三率”问卷调查统计,代表建议办理面商率为96.2%,综合满意率为98.5%,代表建议解决率为37.9%。
    (三)强化保障,不断提升代表履行职责能力
    常委会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景东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广大代表传递常委会审议事项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巩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选举任免信息服务平台”人大系统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在代表建议提交、代表补选工作中投入运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基本标准》,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七有”标准,更换了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子,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代表活动阵地相关工作制度,促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五、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精管理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宗旨意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分期分批解决主题教育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县委的决定,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严格执行向县委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事先向县委请示,经县委同意后,由党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实施,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科学运行机制
    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厘清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华侨委员会的决定》,设置县人大专门委员会4个,即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民族华侨委员会,以此加强人大在相关领域的审核、审查力度。
    (三)坚持廉洁勤政,牢固树立清廉形象
    常委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明确廉政责任,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构建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认真落实常委会各项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廉洁务实的机关形象。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及时传达组织的关怀,组织开展体检和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关心机关干部职工和老干部的身体健康。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凝聚干部职工的向心力,积极为各级人大代表做好服务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的理解与配合,得益于乡镇人大的团结协作,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充分信任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届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今后,我们将正视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
标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和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以全县人民为中心,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的工作目标,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把县委的工作要求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夯实法治保障,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和专项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共同营造上下一心、狠抓落实的浓厚工作氛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增强任免工作的公开力度、透明程度和权威法度,确保组织考察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任免。科学选择重大议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县委重大决策、事关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针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全力服务好、维护好全县的发展。
    二、改进监督方式,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扫黑除恶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问题导向,在综合运用会议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紧扣重点、热点、难点,始终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发力,助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拓展履职平台,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在新时代新景东建设与发展的征程中,留下属于自己的时代足迹。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确保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切实维护好广大代表的履职热情。进一步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着力提升人大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广大代表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带头作用,彰显“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为民情怀。
    四、提高脱贫质量,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常委会在加强各项工作监督的同时,将继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扎实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继续抓好“三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好“助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广泛发动代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强、诚信、感恩,激发内生动力,在扶智的同时也要扶志,在输血的同时更要造血,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时代发展的脉博,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新视野,探索新举措,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尽职、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努力创造一流成绩。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密切机关干部、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凝聚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合力。强化人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先进典型,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梦想在前,使命催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