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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21:06:2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浩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聚焦保障美丽景东建设,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完成司法办案和司法改革等各项重点任务。

    一、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尽职维护稳定大局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把维护景东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捕61件76人,提起公诉180件238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构建信访与“网、电、视频”相融合的群众诉求新渠道,深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着力解决申诉难问题。全年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7件次。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统一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指导、保护”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能力。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9件15人,坚持把保护和服务经济发展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做到办案保障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维护正常市场经济、金融秩序。
   
    积极推进法治景东建设。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法律进校园、社区和村镇,促进法治景东建设。
   
    (二)聚心助力脱贫攻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关注因案致贫群众救助工作。今年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突出有效救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因案致贫家庭,在案件进入批捕、起诉等检察环节将符合救助情形的人群纳入范围,适时依职权主动提出。突出做好因案致贫、致残家庭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救助工作,为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应急解困,让他们在危难中感受到检察情怀、司法温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抓党建促脱贫。通过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党员互助活动结对帮扶,通过上党课、交流会、互动学习等方式,开展脱贫攻坚感恩教育并将机关党建方面的经验做法带到村党委,协助建立完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二是抓项目强基础。协调县交通局、财政局、民宗局完成保甸村道路建设近6公里;协助做好金鸡林水库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三是抓产业促增收稳脱贫。协调县农科局争取100万元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带动200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协调争取20万元在保甸村建设高产农田试验示范区;争取有关部门支持2户小微企业发展资金6万元,筹措5万元资金建成村简餐食堂。四是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打造精准扶贫主力先锋,建强脱贫攻坚一线“铁军”,全院干警扎实履行挂包责任,积极开展“六进六做”活动,推动保甸村三房建设,致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进村入户1000余人次。

    (三)聚力污染防治攻坚,护航“生态景东”建设

    着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3人,办理环境资源类诉前程序案件9件,提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1件。

    强化生态修复检察。以“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助力“生态景东”建设。如姚某某、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致使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毁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经法庭调解当庭达成生态修复赔偿协议。该案例是我院以构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多位监督生态修复检察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

    探索构建公益诉讼新机制。成立云南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并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签署了《关于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以“绿色检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无缝衔接。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责任担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积极履职,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前介入3件11人次,批准逮捕1件5人,提起公诉1件15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是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决定不批捕6件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二是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协同公安、法院及司法局,依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依法办案、保障人权、简单快办、宽严得当”的要求,挂牌“景东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落实律师帮助、援助制度,完善权利告知程序,确保在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中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律师专业的咨询和帮助,依法保障诉讼权利。

    强化未成年司法保护。组建“银生护未队”,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对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偶犯,依法决定不批捕7人、不起诉7人。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严格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次,增强学生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校园欺凌治理,有效维护校园秩序。

    三、谋转型强主业聚监督,展现检察新作为

    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7件23人、不起诉5人。二是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11人,撤案6件6人,纠正漏捕7人,追加起诉7人。其中经“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卢某开设赌场案后,再通过卢某案立案监督7件开设赌场案,现一审已对8案作出有罪判决。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列席审委会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四是注重在个案办理中实现全方位法律监督,切实把法律监督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毕某有非法储存弹药案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监督,在办理毕某案时又追漏捕了李某某非法买卖弹药案,一审判决后我院认为两案判决确有错误提出抗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毕某案依法改判,李某某案发回重审,重审后判决我院认为仍有错误经再次提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我院抗诉意见。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1件。一是办理生效裁判监督6件,其中提起抗诉1件获省、市人民检察院支抗,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县人民法院采纳后启动再审程序。二是办理审判活动监督17件,执行活动监督18件,行政执法监督115件,听证31件。三是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支持起诉89件,成功为89名农民工讨薪270余万元人民币。四是组织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调查民间借贷、离婚等领域的“假官司”问题,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突出重点专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焦民生民利,以“生态美、食药安”为目标,分别在公共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领域开展“糯扎渡库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百里长湖公益行之澜沧江专项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小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16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4件。

    持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派驻和专项检察等方式,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6件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次,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常态化机制,提出的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6人次。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按照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8部2室,机构数量精简41.2%。二是为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工作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组建侦监公诉办案组、刑事执行办案组、民事行政公益办案组、未检办案组4个办案团队,合理配置办案权限,保障检察官依法相对独立行使办案决定,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发挥“领头羊”的作用编入办案团队直接办案。

    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一是积极拓展法律监督范围、途径,去年5月,在全市率先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年内通过“捕诉一体”办理案件27件31人。二是积极调研,根据我县刑事犯罪轻微刑事案件所占比重大、案件不能实现繁简分流的情况,牵头与公安、法院共同研究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年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案件7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40%,初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办、轻罪快判”的目标。

    五、坚持新时代标准,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

    狠抓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一岗双责”;开展了三个月的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及一个月的巡察问题整改及队伍纪律作风再整治活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让全体检察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内树立起“不愿为”的思想,从外树立起“不能为”的自我约束思维,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紧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做到权责明晰、各负其责、终身负责,确保案件质量。

    狠抓素质能力建设。为适应检察工作中的新常态,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通过业务竞赛、岗位练兵、跟班学习、“检察讲堂”等方式,坚持“开口能讲、提笔能写、交案能办”的基本要求,加速青年干警成才步伐,发现和筛选出一批有潜力可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警,作为检察队伍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年内6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斩获佳绩,分别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的称号。二是制定出台《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2020年人才培养规划》,按照“重要骨干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急需人才抓紧培养”的培养原则明确人才培养与发展的主要目标要求,细化举措,进一步优化检察人才成长环境,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拿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优秀专业人才,为景东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保障。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主题活动为引领,坚持从多位入手,积极挖掘和充分发挥检察文化价值引领、建设培育、规范行为、凝心聚力、形象塑造的作用。通过狠抓“三个突出”,培育“三种文化”,即:突出环境营造,培育“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价值文化;突出习惯养成,培育“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行为文化;突出激励引导,培育“你追我赶、只争朝夕”的氛围文化,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六、强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全面完成技术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对原墙面开裂、墙体脱落、屋顶漏水等进行维修的同时,建成检察远程视频接访室、远程提讯室、高仿真远程视频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职工简餐食堂等功能房。改造后办公、办案环境大有改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迈上了新台阶,被评为“市级园林示范单位”。

    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于11月底全市首家揭牌并全面投入使用,集“线下”实体大厅和“线上”网络平台。整合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为一体的“线下”实体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整合12309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服务热线为“线上”网络平台,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力争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开启新时代检察为民服务的新篇章。

    七、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改进提升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人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重大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的作用;积极推进“阳光检察”,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8条、程序性信息215条,公开法律文书143份,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布检察新闻、普法案例、检察文化等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检察工作,为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平台。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必须主动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定期向县委及其常委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主业,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为根本,主动服务景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三是必须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严从实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四是必须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办案融合,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新动能。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发展在面临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和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所带来的挑战,景东检察保持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这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们深受鼓舞也深感鞭策。在此,我代表景东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理解把握得还不够深刻,服务工作大局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等新需要,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有不充分、不平衡的地方。三是科技强检步伐仍需加快,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差距太远。四是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高标准相比,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本领和纪律作风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瞄准整体工作位于全市前列和服务大局人民满意的“两大目标”,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一条主线”,把握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两个重点”,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并重;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规范化建设并重;改革创新与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并重“三个并重”,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秉持“忠诚执剑、强化监督、绿色检察、追求卓越”的普洱检察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力争在新的起点推动景东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为景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正确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正确处理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二是持续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发展理念,以助力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抓手,切实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在检察办案上追求高质量。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担当。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特别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
    四是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公信力。着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牵头相关部门争取建立景东“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基地;加强与教育、关工委、共青团等单位的配合,争取建立“景东未成年观护基地”,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以“六优六好”为目标致力打造“党建+检察”模式,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创新引领优,领导班子好”为目标,实施以“带头讲学习、带头讲奉献、带头讲廉洁、带头讲民主、带头讲团结”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五带头”工程;以“示范带动优,党员队伍好”为目标,选树先进典型,在全院上下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以“阵地建设优,发展思路好”为目标,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以“文化立院优,制度机制好”为目标,培育忠诚务实、正气担当、工匠精细的检察文化,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以“激励举措优,工作业绩好”为目标,锤炼“能担当”的本领,营造“共担当”的氛围,形成品质公诉,温暖控申、阳光检务等检察品牌;以“检民联系优,群众反映好”为目标,着力贯彻司法为民宗旨。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迈进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前进方向,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埋头苦干,奋勇拼搏,不断开创新时代景东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