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2019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21:05:5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董树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以党的领导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解决人民法院发展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对于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涉及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坚决贯彻县委的重大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以执法办案为要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景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63件,同比下降21.36%;审(执)结2306件,同比下降15.56%;年内结案率93.63%,无超审限案件。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7件,审结166件,判处罪犯229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从重从快审结1起涉恶案件,打掉了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恶势力组织“白衣社”,以查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了严厉处罚。围绕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设,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型犯罪34件56人,判处“两抢一盗”、诈骗、危险驾驶等多发型犯罪70件82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6件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审结未成年人犯罪6件15人,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82件,审结1427件,年内结案率96.29%。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民商事案件一审调撤率达61.6%。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491件;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合同、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纠纷案件747件;加大对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保护,审结权属、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73件;审结其他民事纠纷案件16件。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压力,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案件,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侵权债务纠纷,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

    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原则,注重合法性审查和利益平衡,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景东建设。全年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裁定准予执行6件。

    三、以强化执行措施为抓手,全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盼,围绕“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目标,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紧盯“四个基本”的目标任务和“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推进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0件(其中2018年788件),执结2519件,三年结案率为96.88%。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7.23%,终本合格率为95.98%,信访案件办结率为96.55%。2018年,累计兑现执行款5901万余元,有力维护了景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执行难的根本保障,联合全县30余家成员单位,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执行难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加大对执行工作的人财物投入,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

    规范执行行为。以铁的手腕促进执行作风根本好转,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规范办理,严格终本标准,杜绝违规终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执行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开展执行“百日攻坚”、“云岭总攻”行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到能执必执。加强司法协作,综合运用各类措施,强化执行威慑。2018年曝光“老赖”63人,纳入失信惩戒284人,对1391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拘留拒不执行生效判决43件47人。开展网络司法拍卖20件次,成交12件次,成交金额1315万余元,标的物成交率70.59%,溢价率45.36%。强化与各方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效应,执行完毕12件涉特殊主体案件及罗德明集资诈骗案,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执行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参与、见证、监督执行。召开律师座谈会1次,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言献策。以宣传执行工作和典型案例为基本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共发表执行相关宣传报道25期,制作执行宣传手册,利用街天、法院开放日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晓率。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创新符合时代要求的执行工作模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推广和创新执行网上办案模式,大力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作用。

    四、以服务大局为引领,主动回应群众实际需求

    强化立案和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立案登记各类新收案件2062件。积极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坚持遵循诉讼规律,充分考虑案件难易程度,构建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做到类案集中处理,简案快速处理,难案精细化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62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65.71%。大力推广移动法庭、巡回审判,“点线面”相结合。深入基层农村、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案件116件次,旁听群众达870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次,到行政机关、学校、企业讲法治课5次。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受理群众来信5件,上级交办2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314人次。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下岗人员、农民工、城镇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缓、减、免交诉讼费1.418万元,实施司法救助25件28人27.897万元,为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4件12人。

    以信息化拓展司法服务。一是在县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内设7个科技法庭(其中6个可进行网络庭审直播),1个标准化执行指挥中心,1个法警训练中心,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得以不断夯实。二是狠抓档案整理、电子卷宗生成、归档、保管,全面规范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三是探索建立全面覆盖审判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案件审判全程留痕、动态监督、审限预警,有效监督审判权依法行使。

    五、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完善改革配套制度。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快完善员额法官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建立以办案数量和质量为基础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等保障制度。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党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后职务职级和相关待遇保持不变、人民法庭不纳入内设机构改革范围、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为前提,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编办审批。改革后内设机构8个,2019年3月底完成机构整合、人员调配等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推进书记员招聘工作。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核定我院书记员名额18人,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招聘考试,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中。

    六、以脱贫攻坚为中心,持续加大挂包帮扶力度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民生工程。选派6名得力干警驻村参加扶贫攻坚工作,全院54名干警结对贫困户155户,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和督导下,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6条标准,赴挂钩点走访贫困户300余人次,积极开展“六进六做”及“自强、诚信、感恩”活动,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今年累计筹集、协调、投入扶贫物资14.2万元。同时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支点、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为贫困户提供便捷司法服务,方便贫困户参与诉讼,加大涉扶贫案件诉讼费缓减免力度,切实减轻贫困户诉讼负担。妥善审理产业、金融、生态扶贫过程中的案件,确保精准脱贫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突出抓好党建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按照《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以党建工作新成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党组成员与党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成员同党员谈话、谈心和日常联系制度,深入了解党员思想状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建集中学习培训,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从严治院全过程,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不动摇,强化正风肃纪、监督执纪,促进司法廉洁。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建立廉政监察员例会制度,实行干警廉政情况问卷自查月报制度,严格落实好廉政约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述责述廉、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制度,强化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推荐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干部。深入开展司法大检查,切实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加强法院干警履职保障,努力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注重做好退休干部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选派干警参加县级以上培训72人次,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综合业务培训17人。

    八、以接受监督为推力,切实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充分利用代表、委员网络沟通平台和代表、委员手机信息平台,高效便捷开展沟通联络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2018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36人次,旁听庭审7次57人,监督执行5次21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47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接受律师职业监督。认真开展网络阅评工作,严密关注网络舆情,正确掌握舆情形势,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推进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促使法官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质效。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329份,庭审直播315件,总观看量104837次。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既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又加强负面舆情应对,通过构建司法与新闻工作良性互动,努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宣传工作新格局,发布工作信息50期。

    各位代表,2018年县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和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司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少数法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导致裁判效果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司法责任制需进一步压实,一些综合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治乱任务依然艰巨。四新建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及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资金缺口大。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的工作思路


    2019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景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定政治理念,确保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景东发展。处置好经济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对物权、债权、人身权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形成扫黑除恶治乱高压态势。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四是夯实工作责任,推进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把全力参与、保障、服务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贫困退出“610115”标准,以扎实有效的举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五是巩固执行成效,提升持续发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继续巩固执行工作成果,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六是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公正司法。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明确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理顺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内部的工作关系和组织形式,发挥出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构建起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运行机制。

    七是强化廉洁司法,打造过硬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从严治院、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态度,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诚勉教育,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真正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纪律作风常抓不懈。

    八是创新党建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开展新时代基层党建提质攻坚行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迎来新的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初心不改,求真务实,矢志不渝,为推进景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