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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20:40:1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3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浩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明显进步,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高,为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聚焦检察监督主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坚持把保护和服务经济发展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做到办案保障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理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7件11人,如对诈骗12人涉案金额357.2万元的罗某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涉众型重大经济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市场廉洁准入、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源头治理,依托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66件(次)。

   建设平安景东更加有力。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把维护景东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捕57件72人,提起公诉190件234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坚决铲除流窜、结伙作案团伙,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批准逮捕在5州(市)7县飞车抢夺、抢劫的奎某某等3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

    守护绿水青山更加主动。主动跟进中央省市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组建环境资源检察科,全力保障大美景东建设。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猎捕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3件16人。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开展非法采砂、规范高毒农药市场、农村垃圾处理等“小专项”行动,共摸排线索165条。公益诉讼取得新突破,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4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

    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更加全面。持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其中,贪污受贿犯罪案件6件8人,行贿犯罪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追缴赃款赃物共计130万余元;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办行贿犯罪案件同比增长25%。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份,针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类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题预防,帮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深化法治教育和预防宣传,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行预防讲座、警示教育40场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次。

    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更加深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8人、不起诉3人;加大对应当立案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力度,监督立案及监督撤案比较往年呈上升趋势,纠正漏捕5人,漏诉11人。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2件,发出刑事检察建议5份。坚持以抗诉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现依法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非抗诉类案件35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21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细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10人,变更强制措施8件8人;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件3人,审查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收监执行案件6件6人,较好地履行执行监督职责。

    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有效。坚持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以情感人促和解。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根据自愿与合法的原则,侧重从人情、道理等方面开导当事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坚持以法育人促息诉。针对申诉人的通常观念与法律规定的差异情况,采取以案释法方式详尽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疏导工作,促成申诉人息诉。坚持司法救助暖人心。共向13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其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子女5人,彰显司法关怀和人权保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积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依法快捕快诉快结,坚持命案、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形成打击严重犯罪整体合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宣告,不起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强化释法说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巡访下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机制,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监督基层单位执法,提出防范建议,发出检察建议15份。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活动。

    二、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严格遵循关于人员分类、员额比例、司法责任制、基层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原则要求,始终坚持党委对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领导不变,向党委汇报工作不变,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变,坚持检察工作的困难及协调事项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解决不变,坚持立足景东、服务景东不变。

    全面推行新的办案模式。改变过去“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三级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逐步形成以“独任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的模式,建立固定或临时的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

    领导带头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所有入额院领导都直接参与办理案件,目前为止共办理了批捕、起诉等各类案件52件,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责任制。

    细化举措提升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坚持以案件质量和效果为工作生命线,司改以来,未出现一起超期或定性错误的案件。一是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巡查通报,有效预防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超期现象。二是每季度对季度内办理完结的案件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交叉评查,与省市检察院的办案标准相对比,适时查缺补漏。
三是完善类案、疑案办理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就案件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同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讨论制度,整合内部办案资源。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开透明

    以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为平台,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人民政协通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建立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开展检察职能宣传、接受监督。以案件管理中心为平台,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6条、程序性信息258条,公开法律文书147份,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了解检察和监督检察。接受当事人案件查询,接待律师阅卷、电话咨询,为满足公众的法律诉求开辟更加便捷的渠道。以检察开放日为平台,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让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平台,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并增设“未检专刊”、“民行课堂”专栏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发布检察新闻、普法案例、检察文化等内容,向广大网民宣传检察工作,为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平台。

    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筑牢检察工作根基

    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层层交心谈心、“家访月活动”等方式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激励干警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扎实开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结对帮扶,夯实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思想根基。

    以党建带队建为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培养队伍担当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一是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构建党组带学、支部促学、党员领学“三学机制”,强化党性意识,促进党员带头做到“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在全院上下强化“想担当”的自觉,增强“敢担当”的勇气,培育“能担当”的本领,营造“共担当”的氛围。二是设立“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以典型为标杆,在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17年3月,我院被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7月,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9月,党建工作被县委定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的现场观摩点。12名党员干警分别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检察人员等称号。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以最坚定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保持对自身腐败的“零容忍”。通过开展“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制度。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28次,整改6人次,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7年检察队伍连续实现“零反映、零举报、零查处”。

    以深化文明创建为引领,激发队伍活力。牢固树立“认真、创新、健康、快乐”检察工作理念,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干警活力,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立足职能精准帮扶,积极助力脱贫攻坚

    精准发力,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涉农惠民和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选拔四名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高、农村经验丰富的干警,充实到精准扶贫工作队伍中,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落地见效,举全院之力投入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挂钩帮扶村对203户困难群众开展集中走访8次,通过逐一走访、跟踪调查、实地帮扶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为制定有力帮扶措施奠定基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3万元,助推产业发展确保农户增收,同时整治、维修、硬化了道路共计3.04公里,现已竣工。2017年5月,我院的脱贫攻坚工作被二级大检察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在《检察日报》“基层风采”作题为《云南景东三个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向全国检察系统推荐。

    各位代表,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融入到服务和保障中心大局的工作当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离不开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发展的需要,服务社会治理深度和广度都将面临质的变化,我们的工作将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和新挑战,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需不断探索完善,诉讼监督工作需适应强化。三是一些干警的司法认识、能力与改革后坚持工作回归检察监督主业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司法规范执行不到位。面对挑战和问题我们将以自身挖潜与外部借力相结合,切实加以整改,最大限度释放检察活力,为景东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之中,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规范司法、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推动景东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为建设“五个新景东”贡献检察力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有新作为。立足检察职能,与景东发展同频共振,心系使命、勇于担当,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是服务和保障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为景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保驾护航。二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严肃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让明天的景东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景东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惩治违法失信,保护守法诚信,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惩治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犯罪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全面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有新进展。狠抓检察官办案责任落实,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办案,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积极争取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尽快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政策。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提升司法效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成效。找准检察机关的监督定位,内部加强对“捕”“诉”的监督,外部加强对“侦”“审”“执”的监督,形成司法监督的整体性,做到全院“一盘棋”。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增强对审判机关审判和律师辩护的预判性。压实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检察干警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杜绝办事拖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同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通过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达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整体工作。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新提升。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检察干警对检察职业道德的认同,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凝聚共同价值追求,持续深化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着眼长远,精心培养。三要实施人才培优工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司法改革需求为导向,启动人才培优工程,通过开展素能培训、业务竞赛、评优树先等活动,选好苗子,压实担子,力争两年打基础,三年成规模,努力打造一支靠得住、过得硬的检察骨干队伍。

    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上见实效。严格按照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树立全县“一盘棋”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努力做到在精准服务中加强精准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驰于空想、不鹜于嘘声,立足检察职能、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大的担当、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共同建设“富裕、生态、文化、团结、幸福”新景东。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2.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宗教场所。

    3.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四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