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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20:39:1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3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董世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助推全县凝心聚力谋发展、奋力攻坚求突破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个,作出决议、决定21项,提出审议意见48条,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8件,开展专题调研11次、执法检查6次。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忠诚履职

    一是完成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2017年,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县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的《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进入并完成法律审批程序。2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5月26日,条例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7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25日,召开条例颁布大会。条例的施行,势必促进全县人民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热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决定批准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重大事项。

    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结合,适时行使人事任免权,为景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一年来,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6名。其中,任免常委会委室主任4名;任免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32名;任免法检两院法律职务9名。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8人,增强新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意识。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是积极服务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挂钩联系重点企业、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和项目前期工作。在“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联系林街丁帕村工作中,常委会干部职工全心投入、全力攻坚,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实施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增加农户收入,壮大集体经济。2017年,共计协调投入资金273万元,支持脱贫户进行危旧房修缮加固,改善村组道路,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项目,为实现“脱贫摘帽”打牢基础。

    二、坚持服务人民,依法监督履职

    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主题,紧扣法治建设主线,坚持民生改善主旨,察热点、析难点、抓重点,依法监督,讲求实效,有力推进全县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开展对法治建设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法检两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年终,专门听取“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是开展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及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审查和批准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2017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三是开展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以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通过各项专题调研和审议,有力地推动惠民政策落地,民生实事落实,对我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卫生县城,打造绿色生态县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四是开展对群众来信来访及答复法律咨询工作。年内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件196人,其中,来信9件,来访14件,上级人大交转办件4件;接受法律咨询16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针对不同信访件,坚持按法律程序处理,对上级人大交转办的信访件,认真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办复,并将办复情况反馈上级人大,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三、坚持代表主体,依法推进履职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源动力。常委会着力提高服务人大代表水平,努力营造代表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一如既往地重视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建设,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对新当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进行高起点业务培训,组织市人大代表外出考察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拓展各级人大代表的视野,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年内共邀请1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余名县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28名县人大代表参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座谈会、法检两院开放日等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拓宽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

    三是着力推进村(社区)人大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人大工作向村级延伸。在全县建立170个村(社区)人大工作室的基础上,确定36个示范点,按照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思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投入硬件建设,统一制作配备村(社区)人大工作室各项制度,印发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健全各村(社区)人大工作室台账。组织开展村(社区)人大工作室业务专题培训,扎实推进村(社区)人大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延伸人大工作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充分的保障,促进村级法律监督。

    四是抓好代表建议督办,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常委会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78件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分类后,及时进行交办,交县人民政府办理170件,其他部门办理8件。根据代表建议的轻重缓急,常委会建议重点办理37件,重点督办5件,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领衔,各委室主任分工配合督办。年底开展专题调研,发放代表建议“三率”问卷调查,同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从收回的问卷调查表统计看,县人民政府办理的170件建议面商率为98.24%,代表对承办部门的综合满意率为95.02%,解决率为42.40%。及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如邹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通过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加以解决;王振雄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虹桥箐修建拦沙坝的建议》,县有关部门通过清理河道渣土,设置截水墙、沉沙池,对虹桥箐洪涝灾害隐患进行了治理;常春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清凉街道拥堵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为契机,取缔街道私搭乱建行为,设置车辆临时停放点、交通标志和电子警察监控,全面开展了清凉街道“治堵”、“治乱”工作。

    四、坚持上下联系,依法合力履职

    常委会注重与上级人大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对我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专题调研,以及对全县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指导意见,并先后召开3次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能力建设。常委会组织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到宁洱、思茅、江城等地观摩学习村级人大阵地建设、“两违”拆迁工作;组织30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到深圳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理论水平,开拓视野,增强履职能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履职

    常委会做到主动学法,工作依法,严守党纪条规,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按照县委的要求,从严律己,改进作风。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融入日常,防止“一阵风”,着力在“学、做、改”上下功夫。努力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中党员干部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扎实工作的动力,为圆满完成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常委会党组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进人大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上一届的21名增加至26名,8名乡镇人大主席进入常委会委员。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撤销“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从具有财政经济领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聘请5名同志担任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机构的逐步健全和人员的持续充实,为人大做好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对外交流学习。组织常委会成员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昆明、昭通等地和我市江城县实地考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借鉴学习当地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和创新发展的先进模式,以及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是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常委会紧贴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办好“景东人大网”,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动态、代表风采,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支持。扎实开展景东环保世纪行活动,宣传报道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和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2017年,环资工作委员会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表扬为普洱环保世纪行活动“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及景东新的发展形势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主要是:法治意识、监督工作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还需加强;服务代表的水平亟待提升;人大工作仍需不断创新。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树牢五大理念,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景东决胜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一、切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焕发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二、切实推进法治景东建设

    围绕依法治县规划及“七五”普法规划,督促落实常委会作出的普法决议。同时,深入宣传我县颁布实施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督促县人民政府尽快制定两部条例的实施办法,保证条例在我县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县贯彻实施《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切实加强依法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及债务限额、预算调整方案;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全县学前教育进行专项调研;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以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好景东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持续加强对决定事项的前期调研和跟踪监督,提升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质量,确保全县中心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命原则,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持落实国家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宣誓,切实增强新任命人员为民履职的神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按照县委的要求,本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后,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完成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的任命工作,保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五、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工作

    一是抓好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及信息平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外出培训,重点加强县人大代表专题履职培训。积极搭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各级人大代表反映民情、知情知政、学习交流提供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抓好代表建议督促办理。继续抓好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适时组织代表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代表建议答复不及时,代表满意度较低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时答复办理。

    三是抓好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认真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发挥乡镇人大和村(社区)人大工作室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充实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使代表活动经常化、规范化,更加及时、真实地反映民意。

    六、切实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2018年,常委会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视察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结合挂钩村的实际,找准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措施,补齐短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五个一批”,抓实“六个精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并取得实效,圆满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以改革创新精神、法治思维方式推动人大工作。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使机关管理规范运行。

    三是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动配合。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坚持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有新要求新期待,人大工作要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不忘初心、扬帆奋进,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设“富裕、生态、文化、团结、幸福”新景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