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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11:13:0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6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董树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438件,审(执)结6459件,与前四年受理5958件、审(执)结5366件相比分别上升24.84%和20.37%,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2583件,审(执)结2182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景东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四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749件,
审结600件,同比分别上升26.52 %和9.4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82人,判处拘役、缓刑、罚金491人,免予刑事处罚26人。强化人权保障理念和证据裁判意识,围绕“平安景东”、“法治景东”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强奸、抢劫、涉毒品等案件266件327人;依法严惩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盗窃等案件239件333人;依法严惩各种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48件50人;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38件51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9件17人。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258件329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慎重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26件33人。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判处非监禁刑、刑释人员的回访帮教。

    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四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586件,审结4163件,同比分别上升39.69%和32.71%,结案标的金额9921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595件占38.31%;合同类纠纷案件1902件占45.69%;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件666件占16%。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强化民权保障意识,妥善审理婚姻、赡养、抚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劳务合同、劳动争议、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保护劳动者、用工企业、业主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以及商贸、物流等方面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交易稳定;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妥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以调解(含撤诉)结案2325件,调撤率55.85%。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四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28件,审结28件,同比分别下降28.57%和11.11%。其中,判决维持3件,判决撤销15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撤诉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7件,准予执行156件。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原则,高度重视土地征收、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等领域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充分运用协调、和解等方式,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景东建设。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四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918件,执结1511件,同比分别下降0.83 %和1.82%。其中,自动履行525件,和解246件,强制执行62件,委托执行2件,终结执行676件,执行到位金额7014.35万元。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措施,用足执行手段,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将188名长期拖欠执行款的“老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社会征信系统,严格限制此类人员出境、进行银行信贷及其它高消费活动,震慑、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运用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506件1212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等强制措施1784次,司法拘留23人。实施“零佣金”淘宝网司法拍卖标的物11宗,成交11宗,有效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落实为民服务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完善为民便民措施。
健全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登记率达到100%,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加强诉讼服务,在立案窗口提供查询平台、便民诉讼材料、设立导诉台和服务区,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又让群众方便诉讼。积极开展咨询解答、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坚持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诉中、诉后服务。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继续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减轻群众讼累,适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473件占83.43%。坚持巡回办案和就地审理,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开展巡回办案1303件占31.3%。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源头预防,通过诉讼全程调解、提高办案质量、落实判后答疑、畅通申诉渠道、解决合理诉求等方式,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对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中的信访苗头进行严格排查,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院长接访、法官轮值接访、带案下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开展积案清理活动,涉诉信访数量明显下降。接待群众来访464人(次),答复处理历史老案申诉15人。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下岗人员、农民工、城镇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51万元,让诉求合理但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重视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为44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加大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力度,对122件161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执行救助金101万元。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抓好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主动邀请87名人大代表、93名政协委员和2132名各界群众旁听了53件案件的公开庭审及执行。开通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审判工作信息158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621份。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会议要求,扎实稳妥地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的相关工作。建立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审判权清单制度,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完成法官员额制遴选工作,明确法官办案责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完善立案登记制,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裁量权。深化涉诉信访改革,规范“诉访分离”。完善执行网络查控体系,实现网络查控功能,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

    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对案件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防范“人情案”、“关系案”。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年度所有案件随机抽查,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查。强化审限预警和案件催办、督办,实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对审判质效低的部门进行约谈。强化审判管理,实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推进力度。倡导均衡结案,避免年终突击办案。依托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对审判流程、案件审限、电子卷宗制作、文书校对、送达、归档等节点控制,切实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水平。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为根本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系列讲话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要求自己、规范言行,自觉对照讲话精神检视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联系法院改革发展实践,把学习教育与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促进思想作风建设、执法办案、提升素质、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上,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尊荣感,树立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形象。

    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应用能力为目标,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点,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把做好庭前准备、庭审把控、证据审查判断和事实认定,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审判执行各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以及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信息技术应用等作为教育培训重点,突出提高一线法官的公正司法能力。加强社会实践,深入企业、乡村调研,坚持用群众观点指导审判工作,努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民意沟通、化解矛盾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67人(次)。

    抓好司法廉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纪条例和廉洁准则。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廉政纪律教育,开展廉政党课、述职述廉、警示教育和入党誓词、法官誓词宣誓,引导干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守司法廉洁底线。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健全廉政监察员制度,完善自律、防范、惩治等工作机制,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警,以严的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的纪律约束干警。

    抓好法庭扩建工作。审判法庭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法治宣传的主要场所,始终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规划建设中,坚持从我县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的要求,科学设置审判用房、配套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的审判法庭,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报告、专项工作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法院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走访部分代表、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诉讼活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正司法。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重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发声,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县人民法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审判工作与景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距离,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还不够扎实;二是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仍然存在;三是少数法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全面,妥善化解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办案压力增大;五是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多,新建审判法庭资金缺口压力大。面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坚信:只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寻求县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只要我们奋发有为,迎难而上,问题和困难就一定能够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县人民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绿色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把握转型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上更加主动

    准确把握我县转型发展的新坐标、新定位、新要求,找准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打实落脚点,全面贯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为全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注转型发展过程中各种涉法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助力景东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平安景东、法治景东、诚信景东、和谐景东建设,更加自觉地担当起政治责任。

    二、抓住执法办案要务,在提高案件质效上更加聚力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审判管理,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对案件实时动态监控,努力实现均衡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的稳步提升,保持办案的平稳性。强化审判监督,把好立案、审判、执行重要节点关口,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判和指导,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遵循司法自身规律,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更加有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继续抓好四项改革相关工作的落实,突出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强化“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能、职责,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确保侦察、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探索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制度机制,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

    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更加务实

    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服务。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功能,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巡回审判、诉讼调解和司法救助工作,完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实现繁简分流。

    五、紧扣提高司法效能,在信息化建设上更加有力

    围绕“全面覆盖、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依托新建审判法庭,优化空间布局,突出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等科技法庭的布建,夯实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化应用系统,加快数据集中管理,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努力提高法官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推进智能法院和效率法院建设。

    六、筑牢管党治党根基,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更加严实

    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带好队伍,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成果,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做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素质提升年”、“作风改进年”活动,培养锻造更多审判业务骨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法治景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实现景东绿色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