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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11:12:2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6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世尧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景东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年来,先后筹备召开县人代会4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34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72次;组织制定单行条例2件;组织专题调研34次、视察10次、执法检查14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3个,提出意见、建议148条;作出决议决定43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次42人;组织法律职务任前考察13次59人;任免领导干部97人;任免法律职务72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行使监督职权

    (一)围绕转型发展,推进重点工作

    关注重大发展问题。通过对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进行专项工作调研,督促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相关工作,推动园区经济健康发展;针对我县财源建设问题,就如何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开展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全县江河治理、青龙水库建设工程、通畅工程和景东至文东高速公路、县城南部区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视察,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打造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及森林景东建设,积极支持无量山、哀牢山绿色经济带建设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TEEB)景东示范县项目。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审议议题,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深入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在2015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活动中,我县报送的作品《让两山猿声续长江两岸之绝唱》,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组委会表彰为“好新闻作品奖”一等奖。

    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监督,听取和审查“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审查和批准“十三五”规划。每年至少两次调研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上年度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本级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债务限额的议案、重要经济工作专项报告,保障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围绕民生改善,促进三农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

    重视“三农”工作,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对全县咖啡产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进行调研和监督,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太忠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进行视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太忠镇生态移民村工程建设情况、曼等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视察,通过专项调研和视察提出了加快产业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促落实各项扶贫攻坚工作等多项审议意见,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民生利益改善。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教育发展、县城南部区中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无量山大寨子、哀牢山杜鹃湖片区开展保护性生态旅游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村级卫生室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并进行跟踪督查;对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中医医院迁建、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医药事业和民族传统医药发展等工作的调研和督查。做到监督一个议题、促进一项工作、解决一些问题。

    (三)围绕增强实效,改进监督方式

    全面开展工作评议。把工作评议作为拓展监督方式、促进人大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的重要手段。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对24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把专题询问作为增强监督“刚性”、凸显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开展了对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专题询问,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强化跟踪监督问效。把跟踪监督作为人大提高监督水平的捷径,增强监督实效的措施。对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每年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报告,并组织认真审议,提出整改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4件,共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件。

    二、立足实际,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与时俱进,民族立法工作谱写新篇章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围绕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以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为主线,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5年2月5日提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2015年5月29日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顺利推进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论证及党内审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党内审批,将提交本次大会审查,进入法律审批程序。我县民族立法与时俱进,顺应发展,体现景东特色,符合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通过两个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促进我县民族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文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打造景东具有全球意义的独特资源名片。

    (二)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景东”,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劳动法、政府采购法、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事诉讼法及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政府采购条例、旅游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查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有效促进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贯彻落实。

    (三)加强司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人民群众当前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实施量刑规范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及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推动“两院”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组织市、县人大代表观摩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庭审,参加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听证,有效推进司法公正。

    (四)夯实法治基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推动我县“六五”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对我县依法治县规划、“七五”普法规划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决议,保证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同时,积极支持我县开展国家和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规范程序,完善措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决定花山乡、大街乡、太忠乡、文龙乡、安定乡、景福乡六个乡撤乡建镇,对黑冠长臂猿保护宣传周和保护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自治县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各项融资议案等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方面作出决议决定。同时,通过视察调研、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大对决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确保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和发扬民主相统一,完善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法律考试、候选人情况介绍、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办法和程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出台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范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内容和程序,为“一府两院”和13个乡镇统一配置了宣誓台和监誓台。自办法出台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人员,已有21人向宪法进行了公开宣誓。

    四、强化服务,健全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强代表联系工作,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代表培训常抓不懈。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一次代表培训制度,并在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和云南大学教授,对市、县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开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活动有声有色。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到江西等省市现场培训和考察学习有机农业种植、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到普洱市部分县区考察学习扶贫攻坚、易地搬迁、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建设等工作,通过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展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视野和思路,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水平。
    建言献策渠道畅通。四年来,共邀请6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90余名县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保障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拓宽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

    (二)健全代表工作机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向选民述职制度、联系选民、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等制度,努力为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逐步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职提供充分的保障。出台代表辞职办法,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注重代表建议督办,提高建议办理成效

    争取支持。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认真梳理分类,并组织实地调研,提出拟办意见。把最迫切、关系民生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办理件,并积极加强与县委、县人民政府沟通,争取将解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200万元。
    落实责任。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实行承办、督办责任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落实承办单位,明确承办领导、承办人和督办委室、督办人。在办理过程中做到全程监督,督促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把涉及教育、卫生、交通、水利建设、环保等关系民生的代表建议列为年内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督办,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领衔督办,达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果。
    强化监督。每年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年来,代表在历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共计611件,均全部办理完毕,县人民政府投入财政资金1681.66万元,落实重点办理件150件,代表建议解决率逐年提高,及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些当年无法解决的建议随着新的政策项目契机也不断得到解决,代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组织评选,即将通报表扬一批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四)搭建履职平台,发挥代表作用

    2016年,在全县13个乡镇170个村(社区)建立“代表活动之家”、“代表工作室”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村(社区)人大工作室。同时,健全了人大工作室监督办法,明确村人大工作室主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社区人大工作室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组长兼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纪检监督小组形成合力,促进代表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全省县乡人大提前一年换届。2016年下半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两升一严一保证”的要求,同步选举出199名县人大代表、800名乡镇人大代表;全县13个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团成员、政府领导班子选举产生。

    五、转变作风,完善制度,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以思想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坚持各种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多次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到上海市崇明县、浙江大学、江西省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研究院、市委党校培训学习,系统学习履职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党的理论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人大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以组织建设保障履职能力。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在新形势下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着力抓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干部的选拔、使用机制,加强人大机关干部同党政干部的双向交流力度,优化人大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和保障了人大机关的履职能力。
    三是以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监督能力的重要保障。四年来,共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工作评议办法等21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程序严谨、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监督制度体系,有效推进了人大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以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改进调研视察活动,改进文风、会风,规范机关公文、办会、办事程序,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工作与常委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党课教育制度和集中学习制度;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在依法履职中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批办重要信访件,面对面协调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65件913人,其中办理省市人大交办件15件,参与处理集体上访1件100余人;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和政策咨询62人(次)。信访件均以交办、转办、督办完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以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全力配合省、市人大到我县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把乡镇党委宣传委员作为乡镇人大代表人选,对当选为乡镇人大代表的党委宣传委员,推选为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同时配备一名人大工作人员(由乡镇共青团委书记兼任),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每年的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六是以扩大宣传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创办了“景东人大网”,网站设置内容囊括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所有工作内容。网站开通以来,上传、更新各项内容达850条(次),成为全市县级人大网站中点击率较高的网站之一,推进了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法定公开职责得到全方位地履行。
    七是以担当精神参与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中小河流域治理、水利工程、有机农业生产、征地拆迁工作、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参与抓好烤烟等产业发展。挂钩联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企业。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协调太忠镇方家箐村解决产业发展、道路建设等困难,实施银匠村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常委会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深入林街乡丁帕村“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派出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帮助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村组道路扩修、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困难。

    回顾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四年,也是我县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四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的力度还需加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会在工作中认真探索和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四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

    党的领导是保证。只有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接受县委领导,把县委的决策和主张作为确定县人大的工作目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才能确保县人大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主动作为是关键。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县人大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保证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才能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赢得支持是基础。必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一方面要准确把握“一府两院”的职权范围、职责内容,另一方面要让“一府两院”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意义。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必须与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合拍,努力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从而让政府理解、配合、支持人大,人大工作才能有效开展。
    百姓满意是目标。人大只有置于人民群众之中,为百姓而谋,顺百姓之意,解百姓之忧,人大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有生存的根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县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县人大常委会四年履职的成效,是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结果;是“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努力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最为宝贵的时期。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就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了部署,指明了方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我县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宏伟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服从党委领导,更加主动地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跨越为主调,以脱贫攻坚为主攻,以优化产业为主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关注民生改善,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贯彻决策部署,服务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承担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支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注重监督实效

    全面贯彻监督法,以实现“脱贫摘帽”,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把“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幸福云南示范区、普洱市有机农业排头兵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加以贯彻落实。对人民群众关注、关系民生的热点事项及部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专题询问;对专项工作报告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财政预决算审查、脱贫攻坚工作、交通水利项目建设、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乡镇卫生院建设、食品溯源和品牌创建、农村电子商务、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和民族文化发展工作开展监督。

    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督促县人民政府制定与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配套的实施办法,促使单行条例在我县得到真正贯彻实施;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及县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县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及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四、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加强对决定事项的前期调研和跟踪监督,提升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质量,确保全县中心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命原则,依法行使好人大人事任免权,规范干部人事任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工作;坚持任免权和监督权相结合,积极探索强化人事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对“一府两院”正科以上人大选举及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促进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廉政勤政,为推动景东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

    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目标,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研究探索和推进代表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建立健全代表信息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尽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制度,督促代表规范履职。

    六、围绕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及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增设“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原“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改设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着力提高人大机关服务水平;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不断充实人大工作力量,有效推动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干部交流,使人大机关更具活力,人大工作更有成效;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有效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整体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办好“景东人大网”,进一步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及乡镇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时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神圣,人民对我们的期望殷切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景东决胜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