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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3 10:08: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8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董世尧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2015年的主要工作和2016年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及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抓住全党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有力契机,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人大工作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一府两院”同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民族立法力度,法治建设步伐得到加快

    立足我县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文化遗产保护、生
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职能,加强立法工作。


    (一)完成《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支持配合下,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历时近3年努力,《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5年5月2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不仅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作了规范,而且将传统村落纳入文化遗产的范畴,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创。将国家尚未立法规范的内容纳入《条例》,体现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方面可以先试先行的立法精神,必将促进我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二)启动无量山哀牢山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加强我县无量山、哀牢山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助推“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法律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启动了无量山哀牢山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同时,组建了《条例》起草领导机构和起草委员会,制定了立法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并深入我县境内的无量山、哀牢山周边村寨一线开展了基础调研。

     二、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监督实效得到进一步增强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发展导向、民生导向,坚持监督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意见5条,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县级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出建议意见8条,促进了财政工作的规范运行。重视和支持审计监督,2015年7月和11月,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保证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二)加强对民生事项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3条;视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建议意见3条,交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开展了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快我县畜牧产业发展提出了6条建议意见;结合实际,还着重就江河治理项目、全县通畅工程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提出建议意见10条。组织开展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景东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景东人大网”新开设环保世纪行栏目,刊载新闻稿件48条,创新、充实了网站内容,进一步加强了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强司法和法律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背靠背听取意见等方式,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专项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组织县人大代表观摩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庭审,参加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听证;积极配合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四)加强人大信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56人次,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2015年11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各项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跟踪监督,维护了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同时,注重任后监督工作,对县人民政府5个工作部门的工作及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的民本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力地促进了被评议部门的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一)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201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和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融资和列入财政预算事项的议案8项,涉及资金达18亿余元。为实现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执行人事任免程序,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次),组织任命前法律考试4人次,确保了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增强了任免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

    四、着力加强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强化代表培训,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2015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和云南大学专家学者,对市、县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增强了新形势下代表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年内还派送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到浙江大学、市委党校培训学习,开阔视野。同时,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和不定期参加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增强了县乡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7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做好交办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投入财政资金,强化工作措施,先后召开推进会一次,办理情况汇报会2次,年末还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加强督办工作,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并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对代表建议就办理结果不满意的15件建议意见,责成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办理。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15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74件代表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为100%,答复率为100%,满意率为98.85%,解决率为46%,一批涉及民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拓展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制度,不断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全年共有42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或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深入基层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坚持每周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全年共组织各项学习活动达39次。认真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新时期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能力较强,能依法办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县人大常委会修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等规章制度、办法。坚持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景东人大网”宣传阵地。同时,立足长效,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了人大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坚持敞开大门接受教育,多次深入基层,听取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共征求到与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有关的意见建议12条。二是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及时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整改,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人人爱岗敬业,工作通力协作,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四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参与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和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指导,支持和配合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五是加强挂钩扶贫工作。在完成前阶段的联系贫困村同时,按照上级党委及县委安排部署,开展了“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积极支持林街乡加快集镇街道硬化改造步伐,协调资金帮助丁帕村种植核桃787亩,协调组织实施村组道路改扩工程,统一规划并着手进行农户危旧房改造。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效推进。
各位代表,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加强服务保障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奋发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和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转型发展、绿色崛起”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法治景东建设为重点,以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推动景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有效地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中央、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发展进一步确立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加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助推全县发展大局中主动谋事、干事、成事,同心谋发展,全力促升级。
    
    (一)着力推动经济发展。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和全县政府债务限额报告。

    (二)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法治景东建设进程。

    (三)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将对我县高速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四)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对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继续加强对2015年审议和视察的专项议题进行跟踪监督,促使县人民政府把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8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三、坚持依法行权,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严肃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促进“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必要时,就有关专项工作和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免机制,为人民选好干部把好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选举和任免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坚持立足实际,加快推进无量山哀牢山保护条例立法步伐

    以解决无量山、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促进无量山、哀牢山生物多样性和旅游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加强无量山哀牢山保护条例立法领导,注重立法质量,有效组织立法调研,科学起草条例文本,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论证,报请专家评审,争取2016年内完成条例党内审批程序。 

    五、坚持夯实基础,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督促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依法探索完善代表持证视察制度,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履职途径,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在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坚持自身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实践。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岗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巩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足长效,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职责分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持续办好“景东人大网”。

    七、坚持指导基层,推动基层相关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加强与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筹备、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探索乡镇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学习、代表活动、信访办理、主席团活动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业务指导,全力推动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让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把握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法治景东建设,奋力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