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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03-18 10:09:2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
(2013—2020)的决议
 
 2014年11月28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行,符合有关
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符合景东实际,符合“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好人财物,落实好保障措施,实施好规划任务,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即2017年创建省级生态县、2019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要求);彰显景东的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安全等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会议决定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