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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03-18 10:06:3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3—2020)的决议
 

2014年11月28日在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景东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我县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景东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和最靓丽的名片;永葆绿水青山是我们最大责任;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落实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与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创建、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建设等工程建设,有效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维护和提升景东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环境资源保障。会议决定批准景东彝族自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