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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关于景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3-27 11:41:21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7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昌德所作的《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县委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会议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推进景东科学发展、赶超进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组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