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7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卫文所作的《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县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对今后的工作计划表示赞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组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