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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召开会议对《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条例》进行修改

发布时间:2014-08-20 15:34:5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为提高《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条例》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起草工作,按期推进工作。2014年7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世惠主持召开《条例》起草委员会委员工作会议,对《条例》再次进行修改。

    会上,通报了近期《条例》送市级修改有关工作情况。要求与会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条例》修改发表意见,集思广益,扎实推进工作。

    县人大民侨工委主任熊建荣逐条通报市人大民侨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等专家人士关于《条例》的审修意见。起草委员会委员对审修内容展开讨论,着重从《条例》的结构、立法术语,《条例》的适用对象、范围,保护和管理措施、开发和运用、主体责任、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使《条例》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李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