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县人民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13 11:02:4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本院实际及上级要求,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审判和执行业务,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7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60万元、运行维护费50.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案件审判及案件执行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经济形势,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保障工资、保障行政运行及办案业务经费;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结构优化、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编制方法根据2013年全年实际费用结算数为依据;总体思路是根据我院实际支出水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以指标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做到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按照规范化要求,力求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具有科学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在编实有车辆13辆。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预算总收入662.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62.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84万元,占总支出的79.58%,项目支出135.2万元,占总支出的20.42%。(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审判业务及执行业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2万元,如印刷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干警培训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35.2万元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26%。


http://www.pejdw.com/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