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7-11-13 17:39:0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三)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五)团结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六)拟定实施全县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七)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搞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
 

(九)负责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十)负责指导管理全县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十二) 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领全县青少年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组织青年
 

1.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团市委和县委政府要求,开展好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积极发动各级团组织参与助力脱贫行动。我单位积极与县委统战部、县妇联配合,安排专人联系村组,做好邦庆村“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我单位共挂钩13户,前期脱贫出列2户,扶贫包保4户,投入扶贫经费2万元,解决贫困村五名大学生就学问题。
 

2016年开展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一期,参训人数70人;与妇联共同开展青年妇女创业培训一期,参训人数56人;表彰创业先进个人12个;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一期,参训人数40人(选派4名农村青年赴昆明参加电商培训);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参训人数达400人次。
年初圆满完成2015年援建龙街乡、大街镇、漫湾镇36口希望水窖的验收工作;积极向省青基会协调争取到漫湾镇3所学校附设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助学公益活动,2016年团县委共筹资52600元,资助小学生11人、初高中生8人、大学生17人。

 

2.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标准,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控制团员发展数量。2016年共推优入团700人,全县团员数量继续保持稳定,现共有团员15190名;2016年在团员青年中推优入党124人。我们与各基层团支部签定责任书,建立基层团建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对成绩突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基层团组织进行表彰。
 

2016年,继续巩固“彝乡团建长廊”建设,共建县级基层团建示范点13个;“两新组织”建团7家。
 

3.共青团组织代表性和广泛性建设。
 

(二)引导青年

 

1.深入学习党团理论知识
 

我们以春节、五四、六一等各大节日为契机,在全县广大青少年中,通过演讲、观看宣传片、培训班等活动形式,着力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
 

2.网络媒体工作
 

团县委立足青年需求,继续抓好“彝乡青年手机报”、“景东共青团网站”建设,并在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上加强宣传。今年共发手机报6期,实时更新团属网站,团县委微信公众号共发信息19条,官方微博共发31条;其中,中国共青团网1条,云南共青团网1条,普洱日报1条,《景东信息》采用8条。
 

(三)服务青年
 

1.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
 

2.“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建设
 

3.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持续推进“贷免扶补”、小额担保、“两个十万元”贷款工作, 2016年团县委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贷免扶补”贷款150户,小额担保贷款200户,“两个十万元”25户,劳动密集型微小企业贷款3户,共发放贷款3496万元,带动370名青年创业就业。(我们的贷款任务是十县区团委中最多的)

 

(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情况
 

在青少年维权方面,今年,团县委参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旁听10次,帮教10次;结合6.26禁毒日,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进广场活动2次。另外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共4次,共送出价值15500元的爱心物资,共计帮助10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168551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511.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入946839.67元对比增加738671.65,增加78.0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所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150328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287.3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946839.67元对比增加556447.65元,增加55.7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所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3287.32元。与上年支出946839.67元对比增加556447.65元,增加55.7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所至。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8544.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4%。与上年支出889170.37元对比增加449374.03元,增幅为50.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所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54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4%。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70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200.12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9508.80元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3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50.00元,支出决算为176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0.00元,完成预算的3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50.00元,完成预算的73.5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同时,严格各类接待规模及标准,尽量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所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850.00万元比2015年36500.00元减少18650.00元,下降5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300.00元,下降6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50.00元,下降26.4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同时,严格各类接待规模及标准,尽量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所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0元,占44.19%;公务接待费支出9850.00元,占5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团体事务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团体事务正常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东县委员会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38.40元,与上年支出180059.37元对比减少12220.97元,减幅为6.79%,主要原因节约和压缩了各类办公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所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办公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51.12%;
 

(2)、电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0.19%;
 

(3)、差旅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21.25%;
 

(4)、维修(护)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0.71%;
 

(5)、会议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0.71%;
 

(6)、培训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10.16%;
 

(7)、公务接待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5.87%;
 

(8)、工会经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3.48%;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4.65%;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的1.85%。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