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二)承担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
(三)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四)负责县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讯、管理工作;承担县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六)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组织本办或有关部门就县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七)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县委机关的环境美化、基建规划和固定资产管理;配合县接待办接待组织协调好上级党委领导及县委重要客人;负责县委领导、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九)管理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1、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督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情况的收集反馈;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领导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督查调研;督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以及办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反馈,及时、按质向市委督查室上报《督查专报》及各种材料;为上级督查组和县委领导、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服务;负责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日常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市委督查工作联系点的督查工作业务指导;负责有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不定级格)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党对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五老”队伍,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作用,为广大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并形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帮困助学活动,解决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做好“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示范户创建。抓好基层“五好”关工委创建,做到全部达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信息综合室
负责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收到明电、文(函)登记处理;负责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收发的文件归档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上级和县级会议参会领导的通知和参会名单的报送工作;负责主任会议、主任联席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及会议记录工作;参与县委、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牵头承办或协助承办单位的活动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对外联系及来电、去电的记录工作;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人事档案等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印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并向上级党委报送全县各项工作的重要信息;负责《景东信息》的编辑印发;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及县级部门和单位信息业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有计划地开展信息调研,为基层做好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秘书科
负责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承担县委、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部分文件、文稿及县委领导在重要会议上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核等工作;承办各乡(镇)、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会议记录,承办《会议纪要》;负责撰写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年鉴专稿、执政纪要专稿;参与县委、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牵头承办或协助承办单位的活动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行政科
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行政、工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统计工作;负责物资采购和实物保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的报刊、信函分发工作;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委机关的基建规划、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机关公益事业等;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县委和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
负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省、市政策研究部门安排的调研任务和调研课题;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配合起草县委重要文稿;参与县委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县国家保密局(县委保密委办公室、正科级)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组织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县的实施;制定、修改本县保密制度,指导全县保密工作;按照密级管理权限,管理、监督和指导县内国家秘密、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解密工作;做好定点印刷、复制单位的审批或审验和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检查、指导本县保密技术的推广运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科技成果的秘密申报工作;负责县内对外交往需要提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审核工作;开展保密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工作,直接或组织查处泄密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对泄漏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业务培训,承担县委保密委日常事务工作及承办上级保密局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正科级)
负责翻译、传输、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密码和内部明传电报;管理和使用密码通讯网,指导和检查全县密码保密工作;承担县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制定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技术、文本规范和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信息化运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及技术保障;负责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技术培训及有关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行政编制28名(含县委政策研究室4名,保密局4名,机要局4名)。其中: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其中2名分别兼任县委督查室主任和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正科级)。县委督查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关工委秘书长1名(副科级);信息综合室主任1名(副科级);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兼深化改革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保密局局长1名(正科级);县委机要局局长1名(兼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四)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五)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景东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及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办公厅(室)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参谋、服务、协调工作职责,认真参与政务、扎实办理事务、细心搞好服务,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县委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7,039,33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9,330.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去年相比:县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合计622338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23386.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今年比去年增加了815943.97元,上增13.11%,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幅比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7,044,266.68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340.57元,占总支出的97.03%;项目支出208,926.11元,占总支出的2.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去年相比:
县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支出合计6459926.81元。其中:基本支出4842805.42元,占总支出的74.97%;项目支出1617121.31元,占总支出的2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比去年增加5843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9925535.15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大;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了1408195.20元,主要是去年有机要局的机房建设,今年为节约资金,减少了一些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5,340.57元。比去年增19925535.15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926.11元。比去年减少了1408195.20元,主要是去年有机要局的机房建设,今年为节约资金,减少了一些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26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去年相比:
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9926.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今年比去年增加584339.87元,其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1,16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8%。主要用于保障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②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③对遗属的补助,对困难家庭未成年学生的助学,机要局值班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④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2016年1-11月退休人员工资;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5,75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8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9,807.65元,完成预算的12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7,447.86元,完成预算的14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2,359.79元,完成预算的103.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只是基本支出预算,支出时有部分专项资金也在“三公”列支范围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的864400.00元减少74592.35元,下降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52.14元,下降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40.21元,下降9.54%。景东中共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室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做到了三公经费一年比一年下降,真正节约了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447.86元,占49.06%;公务接待费支出402,359.79元,占5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447.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7,447.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2,359.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2,359.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200,0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00批次),接待人次4,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05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乡级人员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5,777.96元,
与去年相比:县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364.28元,今年比去年增加了675413.68元,主要是5年一次的县委换届工作及会议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上年 ,固定资产年末数是4129788.50元,今年,新增固定资产20498.00元(其中办公设备增加20498.00元);所以,今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是4150286.5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