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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9月4日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7-11-12 15:52:4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9月4日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第一部分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9月4日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第一部分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等;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复垦整理,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县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土地登记、发证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国土资源稳增长配套政策。严格落实稳增长各项工作纪律,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和民生要素的资源保障工作。
 

2.加快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省市要求,完成了我县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工作,成立“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在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中单独设立不动产登记股,增核行政编制2名,在县国土资源局增加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
 

3.全力加速推进“两权”发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两权”发证工作。
 

4.深入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持续实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重点建设文黑项目区,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到基础设施补助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五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7241万元,已有5家企业申请入驻,计划对中心服务区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及入园企业供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景东县国土资源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锦屏国土资源所、文井国土资源所、花山国土资源所、大街国土资源所、太忠国土资源所、龙街国土资源所、文龙国土资源所、安定国土资源所、漫湾国土资源所、林街国土资源所、景福国土资源所、曼等国土资源所、大朝山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事业单位:国土矿产事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77,014,74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14,747.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55, 715,500.00对比,减少78,700,752.51,主要原因是上年用于土地补偿性支出用于债券置换的资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83,254,460.76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0,303.24元,占总支出的28.29%;项目支出59,704,157.52元,占总支出的71.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6, 687,400.00对比,减少63,432,939.2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用于土地补偿性支出用于债券置换的资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50,303.24元。与上年19,351,200.00对比,增加4,199,103.24元,主要原因今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项目比上年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04,157.52元。与上年127,336,100.00元对比,减少67,631,942.48,主要原因是上年用于项目调整资金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24,72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30%。与上年52,146,100.00元对比,增加6,378,623.57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项目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7,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征地各种补偿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47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7,50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679,13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2%。主要用于债券置换支出、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国土整治项目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6,2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扶贫资金安排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293,06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7%。主要用于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3,8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31,602.53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407.73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194.8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只做了行政运行包干使用中的部份;二是2016年预算将公务用车预算数70000.00元错录为7000.00元。三是支出中含项目实施、验收等发生的接待及公务用车支出,项目实施存在不可预见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00.00元,下降0.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0元,下降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0.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07.73元,占41.80%;公务接待费支出251,194.80元,占58.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07.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407.7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正常工作运行及地质灾害项目实施、国土整治项目实施及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194.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1,194.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扶贫村业务联系人员、上级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项目监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81,510.89元,与上年10,984,200.00元对比,增加1,497,310.89元,主要原因今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项目比上年多。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没有用拨入经费支付,发生的用往来资金支付,在结算中不反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部门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底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份用于项目的由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为完成其指定用途的预算之外项目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底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费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