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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9月7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7-11-12 15:02:4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9月7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9月7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运转职能,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提供服务。
 

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及督促检查工作。
 

3、承担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对相关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4、承担县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并报相关领导审核后印发;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的相关讲话稿;负责全县小汽车编制管理,协助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5、承担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政务信息网的建设、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工作信息。
 

6、承担县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和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机制、应急预案体系的拟定工作;建立县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制度,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8、承担全县的外事和侨务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承办上级文件、指示;做好向上级的报告、请示行文拟稿和审核工作;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调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政府、政府办印发的公文。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直各部门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策。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7)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9)协助政府领导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负责政府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体制、机制、政策规定、规划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指示。
 

(10)负责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和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政务信息考核任务。
 

(11)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东县政府办公室本级;
 

2、政府网络管理中心;
 

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4.政府招待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 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1,952,83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2,832.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7039.02元,主要原因有: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2、增发公务交通补贴;3、发放绿色实验奖金及县级文明单位奖金;4、增加支付地方自然灾害支出;5、增加扶贫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1,952,832.4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832.4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7039.02元,主要原因有: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2、增发公务交通补贴;3、发放绿色实验奖金及县级文明单位奖金;4、增加支付地方自然灾害支出;5、增加扶贫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2,832.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2,83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7039.02元,主要原因有:1、人员增加,工资调整;2、增发公务交通补贴;3、发放绿色实验奖金及县级文明单位奖金;4、增加支付地方自然灾害支出;5增加扶贫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5283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8,46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1,06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57,417.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651.4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9,09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9,096.7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9,096.71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7,651.45元,完成预算的6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5,541.95元,完成预算的6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109.50元,完成预算的79.32%。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07651.45元比2015年748825.52元减少41174.07元,下降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5541.95元比2015年40953.97元,下降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22109.50元比2015年222329.60元减少220.10元,下降0.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541.95元,占68.61%;公务接待费支出222,109.50元,占3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541.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5,541.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109.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10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政府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1923.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195.60元,增长32.8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添置办公设备,增加出差人次等。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保安服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东县政府办2015年固定资产账面数14049702.00元;2016年固定资产账面数14219814.00元。(增加190712.00元,购买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减少18800.00元,报废电视机、电脑、打印机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