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完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加招商产业和政策引导,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要素供给保障政策和协调机制。
2、拟定年度全县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全县外来投资项目年度实际到位资金;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3、负责编制全县招商指南和其他招商引资宣传资料;负责建立运营和维护招商网站,建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信息库;负责全县招商资源、投资优势和优惠政策宣传推介;为国内外客商提供咨询和服务工作。
4、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和对外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及项目库建设;负责县级招商项目的管理,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组织对招商项目的准入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5、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外商在景东直接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推进工作。
6、负责国内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围绕重点产业招商,引导外来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建设;负责外省(区、市)在景东资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7、负责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兑现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投资优惠政策。
8、负责县级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入滇发展。
9、作为景东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10、 承办景东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工作:截止2016年11月,景东县实施国内经济合作项目58个,累计到位资金50.46亿元(完成市级下达全年任务数50亿元的100.92%),其中省外到位资金40.8761亿元。从产业项目来看:一产项目8个,到位资金4.014亿元;二产项目23个,到位资金25.7199亿元;三产到位项目27个,到位资金20.726亿元。共引进4户企业(项目)入驻景东文黑工业园区,分别是:景东强森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景东新裕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景东鸿鑫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景东力奥林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81,10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106.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230.86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调标、自治县津贴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31,106.50元。其中:基本支出431,106.5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77.86元,增长5.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调标、自治县津贴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招商合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10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77.86元,增长5.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调标、自治县津贴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招商合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无相关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06.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77.86元,增长5.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调标、自治县津贴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4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外出招商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32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人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57.00元,完成预算的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57.00元,完成预算的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没有租车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接待,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857.00元比2015年减少35743.00元,下降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0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43.00元,下降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没有发生租车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接待,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85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企业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招商合作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社会保险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