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景东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2.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3.直接审计各部门各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4.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有按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8.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关注了财政资金使用、存量及效益问题,“三公经费”支出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2.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审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127,62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7,626.15元,占总收入的96.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468,899.09元下降59%,主要原因支付聘请中介审计费(项目支出)由县财政列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127,626.15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857.15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547,769.00元,占总支出的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349,969.57元对比下降62%,主要原因支付聘请中介审计费(项目支出)由县财政列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审计局、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9,857.15元。与上年3,003,502.57元对比下降14%,主要原因县财政压缩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769.00元。与上年县财政拨款收入5,346,467元下降89.75%,主要原因支付聘请中介审计费(项目支出)由县财政列报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资金用于开展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设备购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62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349,969.57元对比下降62.54%,主要原因支付聘请中介审计费(项目支出)由县财政列报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7,89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1,649,259元、日常公用支出948,634.45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费、项目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4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2,85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2016年贫困退出考核工作经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0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433.60元,完成预算的9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263.60元,完成预算的9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170.00元,完成预算的97.3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5,433.60元比2015年138,211.85元减少2778.25元,下降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263.60元比2015年68,650.85元减少1387.25元,下降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170元比2015年69,561元减少1391元,下降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63.60元,占49.67%;公务接待费支出68,170.00元,占50.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63.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263.6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扶贫资金审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1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6年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审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806.45元,与上年1,077,486.48元对比下降55.84%,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