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景东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教育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4、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5、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料)信息资源提供服务,利用馆藏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6、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全县档案馆系统开展现行文件阅览工作。
7、开展县级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档案馆系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档案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主动与上级档案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对接,9月16日景东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2、完成鉴定开放1986年前馆藏第二批档案工作。依法做好馆藏档案鉴定开放工作。自8月份以来,县档案局成立馆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对1986年前馆藏档案认真鉴定,11月已向社会开放1975年-1986年前档案23个全宗,179卷,4238件。
3、完成水务局、民政局、农科局、司法局、扶贫办、公正处律师事务所、医保中心、环保局、地税局、民宗局、烟草公司、锦屏镇、花山镇、曼等乡、景福镇、大朝山东镇、安定镇、太忠镇、龙街乡、大街镇、文井镇、文龙镇、漫湾镇、林街乡等20多个立档单位业务指导;完成司法局、烟草公司和花山镇3个单位档案室的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
4、积极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截止10月底,完成20.2647万页馆藏档案扫描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东县档案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年10月起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770,005.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0,005.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3,050,935.68元,增长424.29%,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上级专项资金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基建资金、2016年扶贫退出工作考核项目专项资金及人员增资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734,295.34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490.54元,占总支出的27.49%;项目支出2,707,804.80元,占总支出的72.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901,664.68,增348.4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整;二是支付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资金及用于2016年扶贫退出工作考核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490.54元。与上年对比增376,759.88元,增57.99%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及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7,804.80元。与上年对比增2,524,904.80元,增1,380.4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款、档案扫描费及2016年扶贫退出工作考核相关支出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295.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3,050,935.68元,增424.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整;二是支付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资金及用于2016年扶贫退出工作考核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8,81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7%。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房屋建筑物购建等基本建设支出(其中:2012601行政运行支出752,606.40元;2012604 档案馆支出2,560,279.8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3,63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其中: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595.94元;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4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7,5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300元元,支出决算为11,822.00元,完成预算的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66.00元,完成预算的3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56.00元,完成预算的4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822.00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数15,967.20元减少4,145.20元,下降2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66.00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10,587.20元减少4,121.20元,下降6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56.00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5,380.00元减少24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厉行节约确保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6.00元,占54.69%;公务接待费支出5,356.00元,占45.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6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档案局出差下乡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省、市档案局到景东县开展调研、档案业务指导,邀请市档案局到景东县开展全县档案工作业务培训和“挂包帮”联系点人员接待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档案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01.40元,与上年对比增12,271.40元,增10.4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公用运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资产负债简表”中 “其他应收款”“1万元是暂付社保局农民工保证金(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发生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2.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电脑及复印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