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指导以及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深化责任落实为基础,以健全完善大检查长效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以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强化行政执法、夯实宣传培训基础为支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016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一般事故33起,死亡28人,受伤35人,经济损失262.983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11%,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40%,受伤人数增加4人,上升13%,经济损失增加70.0343万元,上升36.3%。四项指标“一降三升”,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3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260.00万元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1.13万元,增长27.35%;本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4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7万元,占总支出的86.54%;项目支出47.08万元,占总支出的1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270.88万元相比,本年支出与上年增加78.98万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职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调整,人员增加,今年还增发自治县津贴、交通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所以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77万元。与上年支出244.24万元对比,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58.53万元,增长23.96%。主要原因是职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调整,人员增加,今年还增发自治县津贴、交通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所以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8万元。与上年支出26.63万元对比,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20.45万元,增长23.96%。上升主要原因是把大检查资金、向外购买专家费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项目支出,由于列支口径与上年不一致,使项目支出上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支出270.88万元相比,本年支出与上年增加78.98万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职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调整,人员增加,今年还增发自治县津贴、交通补贴、绿色经济考核奖,所以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主要目标考核奖励;领导挂钩重点企业考核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我局离退人员离退休费,执法大队事业人员全年失业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支付全局职工全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8%。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工作运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工资、津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全年住房公积金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的7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5元,完成预算的78.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单位采取接待审批、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时禁止上烟等措施,严格执行《景东彝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禁公车私用,收车后必须入库停放等规定,采取车辆燃油加油一车一卡,维修报批等措施,通过加强管理,保证了工作需要,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万元,占47.81%;公务接待费支出7.85元,占52.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查、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督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接待专家、部门乡镇联合检查、督查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0万元,与上年96.15万元,本年与上年减少5.45万元,减少5.67%,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拨款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购买专家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