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规范和管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2017年景东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努力为我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三)编制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四)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总收入5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9.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9.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9.53万元(本级财力599.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公共安全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保障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9.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1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下降5.5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单位人员调出2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开支无变化。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99.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87万元,增 长2.9%。
1.204(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467.7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499.93万元减少32.23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人员调出2人
2.208(类)05(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属社保局发放,2017年未做入预算。
3.210(类)05(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58.8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53万元,增长57.1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
4.210(类)05(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18.2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94万元,增长61.47%。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
5.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54.7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37万元,增长64.12%。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66万元,下降5.56%。
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万元,较2016年的119万元减少4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减少。其中:购置经费24万元、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较2016年的19万元无增减,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