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森林公安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森林公安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森林公安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⒈保护森林资源。⒉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警综平台,实现网上执法、网上作战。⒊加强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进一步密切森林公安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⒋坚持把队伍建设置于森林公安工作的首位。⒌坚持把资源保护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核心。⒍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关键。⒎坚持把科技应用作为森林公安工作的支撑。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森林公安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县森林公安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森林公安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6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2.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2.16万元(本级财力642.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服务类(类)。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3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2.81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及津补贴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森林公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森林公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2.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469.35万元增加172.81万元,增 长73.09%。
1.201(类)99(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预算数据。
2.213(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525.26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349.73万元增加175.53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各种津贴增加。
3.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48.54万元,比2016年(上年)增加20.66万元,增长57.4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4.210(类)1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52.18万元,比2016年(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5.208(类)05(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上年)减少49.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归并社保局。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森林公安(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2.16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72.81万元,增长73.09%。
森林公安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9.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99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森林公安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目前还没此项工作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森林公安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2016年的30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车辆和2016年无增减变化。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公安为完成日常的行政任务和森林公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森林公安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99万元,较2016年的10万元增加(减少)0.01万元,主要是由于节约开支导致小幅度减少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森林公安(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